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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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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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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19-058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安徽普丽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智能”)发展战略的需求、 生产经营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与宣城市开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宣城开达”)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宣城开达拟增加普丽盛智能注册资 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普丽盛智能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持有普丽盛智能 75%的股权,宣城开达持有普丽盛智能 25%的股权。

2、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交易方介绍

1 、增资交易方概况

企业名称:宣城市开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058463294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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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张增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7 日

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经授权运营国有资产和政府股权,投资土地整理,投资房地产开 发,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产业投资、项目 投资、融资及投资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城镇建设、新农村 建设、土地整理开发、房地产经营、水利工程、绿化工程建设;文化旅游开发; 城市道路维护,交通设施管理、维护;资产并购、重组、处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情况

2、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00%
合计 50,000 100%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标的公司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2TMB3Q98

公司名称:安徽普丽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 299 号 法定代表人:姜晓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04 月 17 日 营业期限:自 2019 年 04 月 17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食品机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食品机械、 自动化成套设备、原纸、塑料原料、金属材料、不锈钢材料、机电设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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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化成套设备、阀门管件、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设计;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调试、维修, 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2、本次增 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金 占注册资本金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额(万元) 额(万元)
普丽盛 15,000 100% 15,000 75%
宣城开达 - - 5,000 25%
合 计 15,000 100% 20,000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普丽盛智能出资比例由增资前的 100%下降至 75%,公司仍为普丽盛智能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动。

四、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

2.1 双方一致同意:

甲方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投入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 本由 15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新增出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 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25%。

2.2 目标公司本次增资由甲方以货币方式完成,其应于本次增资工商登记变 更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实缴出资。如果甲方未在前段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缴付 出资的,则甲方应当依据年利率百分之拾贰(12%)向乙方支付延迟给付违约金。 逾期届满叁拾(30)个自然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全 部协议。

2.5 各方投资款由目标公司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及开展经营等活动,不得挪作 他用。

2.6 本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4.1 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甲方提名 1 人担任董事。甲方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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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担任监事。

4.2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委派一名财务人员进入目标公司工作,乙方不 得拒绝,该财务人员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6.2 跟随出售权

6.2.1 在目标公司上市或被收购前,在涉及管理层股权或权益的任何转让中 (员工股权激励除外),甲方有权要求跟随售股人一起按照售股人拟出售股权或 权益的相同单价以及相同的条款条件将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或权益 转让给拟受让人,售股人则有义务促使受让人按照售股人出售股权或权益的相同 单价以及相同的条款条件购买投资人的股权或权益。

6.2.2 甲方在行使跟随出售权时,有权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出售其所持有的 股权或权益。

6.3 若目标公司后续进行增资,除非甲方书面许可,该新增注册资本之单价 不得低于甲方《增资扩股协议》之单价或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对应股权价,否则甲 方对该议案有一票否决权。

第七条 甲方投资锁定目标公司的项目建设目标、经营目标及纳税额

乙方承诺:甲方对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后,投资协议约定的建设期内,目标公 司应当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投产;自投资协议约定的投产日起,目 标公司的经营目标为:第一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000 万元,亩均税收贡献不低 于 5 万元/亩;第二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亩均税收贡献不低于 5 万元 /亩;第三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000 万元,净利润 150 万元,亩均税收贡献不低 于 8 万元/亩;第四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 亿元,净利润 500 万元,亩均税收贡 献不低于 10 万元/亩;第五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 亿元,净利润 1200 万元,亩 均税收贡献不低于 10 万元/亩。

第八条 公司清算

8.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进而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运营,协议各 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8.2 经全体股东表决一致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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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本协议终止后:

8.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8.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应当优先向甲方返还出资。

8.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 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 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 30 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 提交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 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因此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 划。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不构成重大的风险。本次增资完成 后,公司对普丽盛智能的持股比例将变为 75%,仍为普丽盛智能的控股股东,不 影响公司对其的实际控制权。

  • 六、备查文件

  • 1、《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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