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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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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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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报告期”),本人陈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 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198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 计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目前兼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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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4次,本人均按规定出 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 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 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股东会2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2次,会前对2025年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 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1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 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 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历次 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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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与监督,积极参与公司 薪酬方案的决策,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
(五)与内部负责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事前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等 相关信息,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负责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年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全 过程沟通。
(六)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 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 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 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累计现场工作天数9天。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等其他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 判断。报告期内,本人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进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 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仔细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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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 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本人的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对定期 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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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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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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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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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 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 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晶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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