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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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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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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签署本次重组相关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前获取的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京津冀润泽(廊坊) 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润惠(廊坊)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润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润泽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1、本次议案属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的后续议案,本次交易将有 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周超男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 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拟签署的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签署上述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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