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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Feb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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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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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 [2023]230Z041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 ||||
| 1 | 1-3 | |||
| 行费用鉴证报告 | ||||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 ||||
| 2 | 4-6 | |||
| 行费用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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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 外经贸大厦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30Z0411 号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科技)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润泽科技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 证报告作为润泽科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润泽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润泽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1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润泽科技《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润泽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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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润泽科技容诚专字[2023]230Z0411 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熊明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岳松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志伟 202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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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0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竞价的方式,向 24 家(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446,90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22 元。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 24 家(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446,9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9,999,994.1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14,378,726.9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485,621,267.1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二、重组报告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拟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 金 |
备案审批情况 |
| 1 | 润泽(佛山)国际信息港A2、 A3 数据中心项目 |
169,668.00 | 169,668.00 | 2020-440608-65-03-030009 |
| 2 | 润泽(平湖)国际信息港A2数 | 81,306.00 | 76,306.00 | 2020-330482-65-03-124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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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据中心项目 3 偿还银行借款 4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 合 计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 金 |
备案审批情况 |
|---|---|---|---|---|
| 据中心项目 | ||||
| 偿还银行借款 | 243,800.00 | 209,026.00 | / | |
|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 | 15,000.00 | 15,000.00 | / | |
| 509,774.00 | 470,000.00 |
扣除中介机构及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 资金数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 决不足部分。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 3,407,779,202.68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407,779,202.68 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1 |
润泽(佛山)国际信息港 A2、A3 数据中心项目 |
1,696,680,000.00 | 931,076,416.91 | 931,076,416.91 |
| 2 |
润泽(平湖)国际信息港 A2 数据中心项目 |
763,060,000.00 | 386,442,785.77 | 386,442,785.77 |
| 3 |
偿还银行借款 | 2,090,260,000.00 | 2,090,260,000.00 | 2,090,260,000.00 |
| 合 计 |
4,550,000,000.00 | 3,407,779,202.68 | 3,407,779,202.68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联席主承销商之一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划扣的承销费 用30,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共计184,378,726.99 元,截至2023年2月14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人 民币115,860,814.8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 关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15,860,814.8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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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不含税) | 已预先支付金额(不 含税)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 1 | 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 | 111,213,720.23 | 75,119,380.62 | 75,119,380.62 |
| 2 | 审计及验资费 | 26,650,525.20 | 13,452,411.99 | 13,452,411.99 |
| 3 | 评估费 | 17,791,104.14 | 10,253,368.29 | 10,253,368.29 |
| 4 | 律师费 | 16,925,203.30 | 6,359,165.56 | 6,359,165.56 |
| 5 | 印花税 | 11,672,280.81 | 10,550,595.07 | 10,550,595.07 |
| 6 | 证券登记费 | 125,893.31 | 125,893.31 | 125,893.31 |
| 合 计 |
184,378,726.99 | 115,860,814.84 | 115,860,814.84 |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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