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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Sep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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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8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 1,764,364,747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63.31%,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20.52%。

公司于2021 年9 月3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61,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3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4%
解质时间 2021 年8 月27 日
持股数量 2,786,910,170
持股比例 32.4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479,864,74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3.1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21%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本次质押
股数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浙江新湖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控股股
东之一
致行动
284,500,
000
2021/9/
3
至解除
质押登
记日止

盛京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上海
分行
10.21 3.31 主要用于
新湖集团
的经营周
  1.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
计质押数量
本次质押后累计
质押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浙江新
湖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2,786,910,170
32.41 1,479,864,747 1,764,364,747 63.31 20.52 0 0 0 0
黄伟 1,449,967,233 16.86 1,171,712,798 1,171,712,798 80.81 13.63 0 0 0 0
宁波嘉
源实业
发展有
限公司

462,334,913
5.38 346,870,000 346,870,000 75.03 4.03 0 0 0 0
浙江恒
兴力控
股集团
有限公
209,991,540 2.44 192,400,000 192,400,000 91.62 2.24 0 0 0 0
合计 4,909,203,856 57.09 3,190,847,545 3,475,347,545 70.79 40.41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74113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6.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62%,对 应融资余额14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73761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58%,

对应融资余额13.95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 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 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 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 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 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 生影响。

  •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