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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6

Apr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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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05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3,80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1.84%,下称"新湖 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8,125,000 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的0.86%,并于2016 年4 月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近日, 本公司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462,334,91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08%,下称“宁波嘉源”)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800,000 股质押给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质押期限自2016 年4 月7 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2016 年4 月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同时,宁波嘉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3,350,000、20,100,000 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22%,初始交易日为2016 年4 月6 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7 年8 月7 日、2017 年12 月11 日, 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2,977,334,226 占公司总股本的32.72%;宁波嘉源425,7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68%。

新湖集团、宁波嘉源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 资的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宁波 嘉源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