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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Dec 6, 2016
56566_rns_2016-12-06_05c24e5a-fdab-42a5-bb79-a1799f3be0cc.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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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16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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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际控制人内部持股结构的调整,不涉及二级 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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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先生和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湖集团”)通知,2016 年12 月6 日,双方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提示公告如 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湖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3,206,910,170 股 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29%),通过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462,334,913 股和209,991,54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5.38%和 2.44%),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合计为45.11%。
黄伟先生为新湖集团控股股东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 本公司600,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8%),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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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52.09%。
2016年12月6日,黄伟先生、新湖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新湖集团拟向黄伟先生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20,000,000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8%),每股价格为4.6 元(未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日新湖中宝收盘价的九折),支付对价为 现金人民币19.32亿元。
此次权益变动后,黄伟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 司1,0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6%),在本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仍为52.09%;新湖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直 接持有本公司2,786,910,17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41%),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40.2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未达公司总股本的5%,不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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