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Jul 2, 2014

56566_rns_2014-07-02_47d34ace-cc6d-4755-8fb4-8334f215494e.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4-06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7 月2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的通知,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 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兴力”)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4 年2 月25 日至7 月1 日期间,新湖集团及浙江恒兴力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本公司A 股股份162,714,71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6,258,857,807 股)的2.60%;增持金 额为479,114,783.06 元;其中,截至6 月12 日,增持已达2%。本 次增持后,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477,060,983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1.53%。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本公司2014 年2 月8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4-009 号的公告),新湖集 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 兴力”)将自2014 年2 月8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

1 / 2

份在内)。

三、新湖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 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湖集团及其控股 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四年七月三日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