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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Jul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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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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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4-06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7 月2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的通知,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 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兴力”)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4 年2 月25 日至7 月1 日期间,新湖集团及浙江恒兴力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本公司A 股股份162,714,71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6,258,857,807 股)的2.60%;增持金 额为479,114,783.06 元;其中,截至6 月12 日,增持已达2%。本 次增持后,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477,060,983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1.53%。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本公司2014 年2 月8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4-009 号的公告),新湖集 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 兴力”)将自2014 年2 月8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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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在内)。
三、新湖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 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湖集团及其控股 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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