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ug 30, 2021

56566_rns_2021-08-30_30f685bc-573a-429f-b0aa-2fb60c5acd5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1 年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 “ 投资者 ” )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 值,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投 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第四条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五条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六条 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七条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在遵守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前提下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 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第十条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

1

露。

第十一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 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十二条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 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十三条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 4、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 5、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 2、股东大会;

  • 3、分析师推介会或业绩说明会;

  • 4、一对一沟通;

  • 5、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咨询;

  • 6、邮寄资料;

  • 7、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材料;

  • 8、路演;

  • 9、现场调研;

  • 10、公司网站;

  • 11、上证e互动平台。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

信息,主要包括:

  •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战略方向、战略方针、经营宗旨和经营计划等;

  • 2、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

2

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 3、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

  • 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 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 4、企业文化建设;

  • 5、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 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机构设置状况,由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 1、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

理层;

  • 3、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 4、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5、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 6、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司在投

资者中的形象,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 1、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 2、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 市场的运作机制;

  •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第二十条 公司以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 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采取多种方 式加强对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各部门、分 支机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 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十二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 时间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公司 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 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 并应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