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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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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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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等 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 保值产品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资产在公司总资产中占有一定比例,存在境内外资金流 动及外币兑换需求。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 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外汇 资产负债状况、外汇收支业务规模及外币兑换需求,充分利用远期结 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 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本公司财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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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 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 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交易金额

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合计不超过18 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境内外资金流动及外币兑换需求,在金融机构办理规 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组合。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 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 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 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 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中,公司预计可能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发生上述业务,中信银行系本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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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人士负责签署上述远期 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 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 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 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3、公司将在参考多家金融机构相关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后谨慎选 择交易对方。中信银行是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A+H 股商业银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较多,公司预计可能与其发生相关交易,符合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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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四)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为A 股和H 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87 年4 月,法定代 表人:方合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2.93 亿元,注册地址:北京 市朝阳区光华路10 号院1 号楼6-30 层,32-42 层。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中信银行主要股东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比例
1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A 股、H 股
64.14%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
H 股
24.78%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A 股 4.39%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2.08%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 股 0.55%

注:本公司子公司冠意有限公司(Summit Idea Limited)通过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中信银行H 股股份,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4.682%; 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中信 银行H 股股份,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0.314%。

主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 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 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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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 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中信银行资产总计90,525 亿元,归 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总额6,023 亿元;2023 年1-12 月实现 营业总收入2,059 亿元,净利润670 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银行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原董事黄芳女士自2016 年11 月起任中信银行董事。

  • 3、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 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 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 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可能造成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 造成损失的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可能存在判断偏差,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 造成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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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 律制度导致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 规定。公司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将严 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 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 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 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汇兑损 失。

5、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 使用的审批程序。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不 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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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方必须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 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将在参考多家金融机构外 汇套期保值方案后谨慎选择交易对方。

中信银行是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A+H 股商业银行,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开展较多,公司预计可能会与其发生相关交易。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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