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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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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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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10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冠盛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冠盛”)参与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银国际”)的增资扩股,以2,172,735,209.06 港元认购信银国 际新增股份726,667,294 股,认购价格2.99 港元/股,占其本轮增 资完成后总股本的6%。

  • ●过去12 个月,除经审议的日常关联外, 公司与信银国际及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相关监管机构的核 准,且香港金融管理局未做出或发布任何决定、裁定、通告或指 令,反对本次增资及相关关联交易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冠盛参与信银国际的增资扩 股,以2,172,735,209.06 港元认购信银国际新增股份726,667,294

股,认购价格2.99 港元/股,占其本轮增资完成后总股本的6%。

  • 2、公司董事黄芳女士同时担任信银国际控股股东中信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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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上,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黄芳女士同时担任信银国际控股股 东中信银行董事。

(二)基本情况

信银国际于1954 年12 月10 日于香港注册成立,截至2016 年 末已发行股本约93.66 亿港元,系中信银行通过中信国际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香港持牌银行,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 服务,包括财富管理、个人银行、企业银行、环球市场及财资方案 等。

截至2017 年6 月末,信银国际在香港共拥有33 家分行,并于 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设有海外分行。另外,信银国际还全 资拥有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分行设于 上海及北京。

(三)财务状况

信银国际2016 年度的财务指标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截至2016 年末,信银国际总资产达3,064.17 亿港元,净资产 319.54 亿港元,2016 年度实现经营收入64.12 亿港元,税后溢利 25.48 亿港元,归属于股东的全面收益总额24.05 亿港元。

信银国际2017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17 年 上半年末,信银国际总资产达3,275.54 亿港元,净资产33.37 亿港 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经营收入39.72 亿港元,税后溢利13.88 亿 港元,归属于股东收益总额15.50 亿港元。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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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属情况

本次增资前,信银国际为中信银行二级全资子公司,交易标的 产权清晰,中信银行间接持有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2.99 港元/股,由交易各方考虑有关因素公 平磋商后确定:

  • 1、同行业可比公司在香港的交易价格;

  • 2、信银国际所在行业的市场预期以及信银国际的竞争力;

3、信银国际已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就本次增资以2016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对信银国际归属于股东的 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已提交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集团”)申请备案。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增资价格不得低于经中 信集团备案的结果,因此本次增资价格的生效条件为上述评估报告 已经向中信集团备案并获通过。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信银国际拟发行新股并引入5名投资者,增发3,027,780,392 股新股,5名投资者合计投资金额约为90.53亿港元,最终的投资金 额将取决于中信集团评估备案的结果。

2、交易价格: 2.99港元/股。

3、支付方式:在认购完成日期当日,认购方应提供相关银行关 于其已经向信银国际指定账户汇出《股份认购协议》项下之对价的 认购方之不可撤销指示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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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拟通过境外子公司香港冠盛参与信银国际的增资扩股, 以2,172,735,209.06港元认购信银国际新增股份726,667,294股,占 其本轮增资完成后总股本的6%。

5、本次交易先决条件:(1)香港金管局不反对本次交易;(2) 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如需);(3)获得任何相关政府机构或任何其 他相关第三方备案、许可;(4)各方股东批准签订及履行协议(如 适用);(5)《股东协议》已被各方签署;(6)认购协议各方未违反 保证条款;(7)未被政府行为或监管行为限制;(8)本次增资相关 评估报告已经向中信集团备案并获通过;(9)其他。

6、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如果在2017年12月31日(或《股份认 购协议》各方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其他日期)当日或之前尚未满足或 豁免(依情况而定)任何先决条件,《股份认购协议》将自动终止。

7、在发行认购股当日起计24个月内的任何时候,不得转让认购 股或认购方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投资系公司既定战略的延续。信银国际系一家扎根香港的 综合性商业银行,是中信银行重要的海外金融平台。本次投资有利 于完善公司在境外金融领域的布局,增强协同性,提升公司价值,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 年9 月29 日 召开,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与中信银 行(国际)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芳回 避表决。

(二)该关联交易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前获得 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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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事项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该项交易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 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同行业可比公司在香港的交易价格和信银 国际所在行业的市场预期以及信银国际的竞争力为基础协商确定, 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增资尚需经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且香港金融管理局未做 出或发布任何决定、裁定、通告或指令,反对本次增资及相关关联 交易事宜。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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