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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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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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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所涉及的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 (2017) 沪第 089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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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sim$ 100 $\pm$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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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评估师声明 |
|---|
| 摘要 |
| 正文 |
|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 |
| 二、评估目的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 五、评估基准日 |
| 六、评估依据 |
| 七、评估方法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九、评估假设 |
| 十、评估结论 |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 件 ……………………………………………………………………………………………… 附 |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
三、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 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且已提请委托方 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 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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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所涉及的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 (2017) 沪第 0899 号
榴要
一、项目名称: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二、委托方: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及其股东, 相关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以及法律规定与本评估目的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当事人
四、被评估单位: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 股权转让
六、经济行为: 本次评估是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需对所涉及的浩 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价值参考。
七、评估对象: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八、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九、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十、评估基准日: 2017年6月30日
十一、评估方法: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十二、评估结论:
于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采用收益法评估, 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28,400.00 万元, 较合并口径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4,644.49 万元评估增值 13,755.51 万元, 评估增值率 93.93%。 较单体口径经审计后的 净资产账面值 15,818.45 万元评估增值 12,581.55 万元, 评估增值率 79.54%。
即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8,400.00 万元(大写: 人民 币贰亿捌仟肆佰万元)。
十三、评估报告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本次股权转让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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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7年6月30日至2018 年 6月29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 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四、特别事项说明:
(一) 根据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签订的投 资入股协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认购浩韵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的新增股权,增资完成后占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5%,增资款分 三期到位。截止评估基准日,增资款已到位两期,合计金额 10,000 万元,尚有 5,000 万元没有到位, 而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完成了工商变更, 即新湖中宝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股权。本次评估是基于已到位的 10.000 万元增资款的基础上对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的,股转后 第三期增资款仍需出资,相关出资事项由多方协商确定。若假设评估基准日该 5,000 万出资款出资到位, 且不考虑该笔出资款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的影响, 仅作为溢余 资产考虑,则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简单计算为33,400 万元(大 写: 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万元)。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 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拥 有40家分支机构,其中正常经营的有14家分支机构,其余分支机构处于拟注销、注 销中或新设状态, 对被评估单位整体资产、负债及经营影响很小。故本次评估仅考虑 正常经营的 14 家分支机构的相关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未考虑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分支机构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三) 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为车贷业务形成的对外 担保, 涉及金额 1,439,555,544.12 元。审计对于对外担保按关注类级别计提了预计负 债,本次保留了预计负债。同时,考虑到新增车贷业务可能会发生实质性坏账,故本 次评估在收益法评估时在预测期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预测。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 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孙子公 司浙江浩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但尚未对出资款进行验资及工商 变更工作。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五)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 扣。被评估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估结果中被评估企业设备评估值均不包含增 值税。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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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被评估单位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于2016年4月25 日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 为被评估单位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管 辖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注册设立的控股企业或关联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 业税(含营改增部分)、水利基金、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5月1 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评估基准日已经注册设立的企业有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但考虑到国家相 关政策约束, 该税收先征后返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故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税收优 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七) 由于评估目的实施日与评估基准日不同, 且可能存在该股权转让行为所产 生的期后或有事项,导致企业净资产在此期间会发生变化,从而对评估价值产生影响。 我们建议报告使用者以不同的时点的, 以企业净资产与基准日的差额对评估结果进行 调整。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 请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 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7年08月31 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所涉及的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 (2017) 沪第 0899 号
正文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新湖中宝股份有限 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7 年 6 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41287T
类 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所: 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住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注册资本: 捌拾伍亿玖仟玖佰叁拾肆万叁仟伍佰叁拾陆元
成立日期: 1993年02月23日
营业期限: 1993年02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煤炭(无储存)的销售。 实业投资,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 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俱、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木竹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黄金饰品、珠宝玉 器的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 投资管理, 信息咨询服务, 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代 理广告业务, 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 房地产中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评估单位: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80745662C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杭州市登云路 380 号
法定代表人: 钱浩强
注册资金: 壹亿零玖佰零玖万零玖佰零玖元
成立日期: 2008年10月23日
营业期限: 2008年10月23日至2028年10月22日止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 理财咨询服务,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金融 知识流程外包, 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3、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的股东,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
4、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年 10月 23日, 成立时公司名为浙江中业担 保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50.00% |
| 张军 | 1,800.00 | 1,800.00 | 30.00% |
| 朱江澜 | 1,200.00 | 1,200.00 | 20,00% |
| 合计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上述投入资本已经杭州汇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杭汇鑫会验(2008) 561 号"《验资报告》。
2009年02月24日,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 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50.00% |
| 姚志平 | 1,800.00 | 1,800.00 | 30.00% |
| 朱江澜 | 1,200.00 | 1,200.00 | 20.00% |
| 合计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述认缴资本和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工商登记资料 验证。
2012年08月15日,公司经工商核准更名为浙江中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09日,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 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钱浩强 | 3,540.00 | 3,540.00 | 59.00% |
| 江铭 | 1,260.00 | 1,260.00 | 21.00% |
| 朱江澜 | 1,200.00 | 1,200.00 | 20.00% |
| 合计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上述认缴资本和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工商登记资料 验证。
2013年08月26日, 公司经工商核准更名为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18日,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 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钱浩强 | 3,540.00 | 3,540.00 | 59.00% |
| 方燕萍 | 1,260.00 | 1,260.00 | 21.00% |
| 朱江澜 | 1,200.00 | 1,200.00 | 20.00% |
| 合计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上述认缴资本和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工商登记资料 验证。
2014年12月16日, 公司经工商核准更名为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3日,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 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钱浩强 | 5,700.00 | 5,700.00 | 95.00% |
| 方燕萍 | 300.00 | 300.00 | 5.00% |
| 合计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上述认缴资本和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工商登记资料
验证。

2015年11月16日,公司吸纳新股东并进行增资,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 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钱浩强 | 5,700.00 | 5,700.00 | 52.25% |
| 方燕萍 | 300.00 | 300.00 | 2.75% |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4,909.0909 | 4,909.0909 | 45.00% |
| 合计 | 10,909,0909 | 10,909.0909 | 100.00% |
上述认缴资本和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并出具了"中天运[2015]验字第00021号"《验资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5、历史财务资料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元
| 项目/报表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06月30日 |
|---|---|---|
| 总资产 | 265,766,615.55 | 306,612,758.63 |
| 负债 | 127,754,293.83 | 161.158.405.02 |
| 净资产 | 138,012,321.72 | 145,454,353.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 |
138,442,738.77 | 146,444,908.96 |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元
| 项目/报表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1-6月 |
|---|---|---|
| 营业收入 | 216,726,762.26 | 124,360,917.22 |
| 营业成本 | 91,205,170.65 | 48,372,036.44 |
| 税金及附加 | 5,905,121.42 | 565,764.12 |
| 销售费用 | 95,309,178.98 | 37,761,047.96 |
| 管理费用 | 19,399,255.16 | 20,705,833.70 |
| 财务费用 | 137,834.09 | 865,545.57 |
| 资产减值损失 | 5,000,000.00 | |
| 投资收益 | ||
| 营业利润 | 4,770,201.96 | 11,090,689.43 |
| 营业外收入 | 1,358,087.35 | 743,968.73 |
| 营业外支出 | 1,507,361.58 | 3,847.14 |
| 利润总额 | 4,620,927.73 | 11,830,811.02 |
| 所得税 | 3,767,873.26 | 4,388,779.13 |
| 净利润 | 853,054.47 | 7,442,031.8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其中: |
1,283,471.52 | 8,002,170.19 |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单体报表):
金额单位:元
| 项目/报表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06月30日 |
|---|---|---|
| 总资产 | 254,062,074.04 | 385, 755, 237, 99 |
| 负债 | 95,829,575.05 | 227.570.775.05 |
| 净资产 | 158.232.498.99 | 158, 184, 462. 94 |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单体报表):
金额单位:元
| 项目/报表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1-6月 |
|---|---|---|
|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减: |
||
| 税金及附加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264,988.82 | 46,829.00 |
| 财务费用 | $-18,910.44$ | 1,207.05 |
| 资产减值准备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加: |
||
| 投资收益 | ||
| 营业利润 | $-246,078.38$ | $-48,036.05$ |
| 加: 营业外收入 | 27,000.53 | |
| 减: 营业外支出 | 180.11 | |
| 利润总额 | $-219,257.96$ | $-48,036.05$ |
| 减:所得税 | 1.472.91 | |
| 净利润 | $-220,730.87$ | $-48,036.05$ |
上表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审计单位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 第215040号"。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增值税税率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 教育费附加费率 3%, 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2%, 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5、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年10月成立, 坐落在杭州汽车城商圈, 前身为浙 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 现公司已发展成集汽车融资租赁、汽车按揭、保险销售代理、 专车业务、个人移动支付业务及互联网金融为一体的专业化、现代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集团, 并在 2014年12月完成集团化改造, 注册资本 10909.09 万元。
浩韵集团持有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00%股权、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60%股权、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浙江东坤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 司 60%股权、浙江浩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100%股 权、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宇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浩韵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5%股权、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70%股权。
(1) 浙江浩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浩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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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驰主要经营范围为: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 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汽车按揭手续代办服务、汽车销售及接收金融机 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等。
浩驰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但实际并未经营, 于 2016 年 8 月全面承接关联 企业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
(2) 杭州中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
中联经营范围: 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汽车事务代理(法律, 法规 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代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汽车租赁;含下属分支 机构经营范围。现相关业务已经转移到浩驰,故以后年度将不再有相关业务收入。
(3) 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诚保险)
宝诚保险经营范围: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 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4) 浩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韵融租)
浩韵融租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5) 浙江东坤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 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金融软件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其中: 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东坤金融 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浩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浩众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目前均未产生业务收入。
6、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评估单位被投资单位共10家,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内容 | 投资日期 | 投资比例 | 账面价值 |
|---|---|---|---|---|
| 浙江浩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4 - 11 - 10$ | 100.00% | 50,000,000.00 | |
| 2 | 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 2013-09-25 | 100.00% | 50,000,000.00 |
|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15-09-23 | 100.00% | 20,000,000.00 | |
| 浙江东坤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2014 - 12 - 25$ | 60.00% | 30,000,000.00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 021-63391088 (总机) 其。 021-63391116 邮编: 200002 $44s$
| . . - 2010 1 |
. | ---------- | ||
|---|---|---|---|---|
| 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4 - 11 - 24$ | 100.00% | 5,000,000.00 | |
| 6 | 杭州宇为科技有限公司 | 2016-02-29 | 51.0204% | 2,000,000.00 |
| 7 | 浩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015 - 01 - 22$ | 75.00% | 45,000,000.00 |
| 8 | 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17-07-20 | 100.00% | 10,000,000.00 |
| 9 | 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6-05-06 | 60.00% | 30,000,000.00 |
| 10 | 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17-02-27 | 70.00% | 7,000,000.00 |
| 合计 | 249,000,000.00 |
(1) 浙江浩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驰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0805954290
漈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拱墅区湖州街 36-1 号 1220 室
法定代表人: 钱浩强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22日
营业日期: 2013年10月22日至2033年10月21日止
经营范围: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 包: 投资管理(以上三项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 机械 设备租赁: 汽车租赁: 代客户办理车辆按揭手续: 汽车的销售: 仓储服务(除化学危 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浩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 成立时浩驰资产管理股 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林瑞清 | 980.00 | 196.00 | 9.80% |
|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020.00 | 204.00 | 10.20% |
| 合计 | 2,000.00 | 400.00 | 20.00% |
上述注册资本与股权比例已经杭州汇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资并出 具了"杭汇鑫会验(2013)132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10月31日, 浩驰资产管理进行第二次出资, 出资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林瑞清 | 980.00 | 980.00 | 49.00%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13 -$

|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020.00 | .020.00 | 51.00% |
|---|---|---|---|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与股权比例已经杭州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的 "杭同会验字[2013]第 A220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11月, 浩驰资产管理股东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全 部转让给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后, 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林瑞清 | 980.00 | 980.00 | 49.00% |
| 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 | 1,020.00 | 1,020.00 | 51.00% |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2014年12月, 浩驰资产管理股东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浩韵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更名后, 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20.00 | 1,020.00 | 51.00% |
| 林瑞清 | 980.00 | 980.00 | 49.00% |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上述名称变更已于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2015年9月, 浩驰资产管理股东林瑞清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浩韵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转让后, 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股东及股权结构已经股权转让协议确认。
2017年2月, 浩驰资产管理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 增资后股东及股权机构如 $\mathbb{F}_1$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合计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与股权比例已经浙江天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的"杭 同会验字[2013]第 A2208 号"验资报告验。

截至评估基准日, 浩驰资产管理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按照浙江浩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 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15,877,323.10 元、153,706,036.31 元和 62,171,286.79 元。
(2) 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诚保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7909889130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48号 (东楼) 801、802、803、804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奋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06年07月19日
营业期限: 2006年07月19日至2026年07月18日止
经营范围: 服务: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收 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原名: 金华远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7 月19日, 初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时股东及股权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占注册资本总 额比例 |
|---|---|---|---|---|
| 胡胜伟 | 25.00 | 50.00% | 25.00 | 50.00% |
| 沈方梅 | 25.00 | 50.00% | 25.00 | 50.00% |
| 计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金华金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金辰会验[2006]113 号" 《验资报告》。
2007年10月15日,宝诚保险召开股东会,决定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的股东及 股权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占注册资本总 额比例 |
|---|---|---|---|---|
| 胡胜伟 | 25.00 | 50.00% | 25.00 | 50.00% |
| 王平殊 | 25.00 | 50.00% | 25.00 | 50.00% |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 地 | hŀ. |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 |
| 电 | 语」 | 021-63391088 (总机) | |
| 他 | к. | 021-63391116 | 邮编: 200002 |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
上述股权变更信息已经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验证。
2008年07月20日,宝诚保险股东决定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的股东及股权情况 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占注册资本总 额比例 |
|---|---|---|---|---|
| 罗国强 | 25.00 | 50.00% | 25.00 | 50.00% |
| 王平殊 | 25.00 | 50.00% | 25,00 | 50.00% |
| 计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上述股权变更信息已经股权转让协议验证。
2012年09月03日,宝诚保险召开股东会,决定进行股权转让并增加注册资本至 伍仟万元, 转让及增资后的股东及股权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占注册资本总 额比例 |
|
|---|---|---|---|---|---|
|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500.00 | 90.00% | 4,500.00 | 90.00% | |
| 蔡国庆 | 5,000.00 | 10.00% | 5,000.00 | 10.00% | |
| ÷t 曾 |
5,000.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上述股权变更信息已经金华中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金华中健验字 [2012]248号"《验资报告》。
2012年12月21日, 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金华远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更名为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2013年09月25日, 宝诚保险召开股东会, 决定进行股权转让, 转让后的股东及 股权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占注册资本总 额比例 |
|---|---|---|---|---|
| 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 | 4,250.00 | 85.00% | 4,250.00 | 85.00% |
| 蔡国庆 | 500.00 | 10.00% | 500.00 | 10.00% |
| 何夏阳 | 250.00 | 5.00% | 250.00 | 5.00% |
| tt - ÷. |
5.000.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上述股权变更信息已经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验证。
2015年09月22日, 宝诚保险召开股东会, 决定进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的股

东及股权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收资本 |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 습 | 5,000.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上述股权变更信息已经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验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 宝诚保险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按照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 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79,271,307.28元、38,062,253.01 元和 41,209,054.27 元。
(3)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汽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7471546300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拱墅区三六零空间大厦 2 幢 308 室
法定代表人: 钱浩强
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03年02月25日
营业期限: 2003年02月25日至2023年02月24日止
经营范围: 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汽车事务代理(法律, 法规需前 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代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汽车租赁: 含下属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2 月 25 日, 成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 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赵国强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 张礼明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杭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杭联会验字(2003) 1-5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年06月30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100 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此次变更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 表: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话: 021-63391088 (总机) 传 真: 021-63391116 邮编: 200002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赵国强 | 120.00 | 60.00 | 120.00 | 60.00 |
| 张礼明 | 80.00 | 40.00 | 80.00 | 40.00 |
| 合计 | 200.00 | 100.00 | 2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喜验字 (2004) 第 94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 02 月 03 日, 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 中联汽车股东会决议决定减资 150 万元, 减资后注册资本为50万元。减资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赵国强 | 30.00 | 60.00 | 30.00 | 60.00 |
| 张礼明 | 20.00 | 40.00 | 20.00 | 40.00 |
| 合计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杭州中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恒验字(2006) 第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04月21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李一江 | 10.00 | 20.00 | 10.00 | 20.00 |
| 朱江澜 | 40.00 | 80.00 | 40.00 | 80.00 |
| 合计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确认。 2008年 06月 03日, 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 中联汽车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 1,9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增资后,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李一江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朱江澜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钱浩强 | 1,200.00 | 60.00 | 1,200.00 | 6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惠验 字(2008) 第101号"验资报告验资。
2008年08月10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18-$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李一江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朱江澜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张军 | 1,200.00 | 60.00 | 1,200.00 | 6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 权转让协议文件确认。
2008年11月24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姚志平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朱江澜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张军 | 1,200.00 | 60.00 | 1,200.00 | 6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文件 确认。
2009年01月19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姚志平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朱江澜 | 1,600.00 | 80.00 | 1,600.00 | 8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确认。
2010年06月01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姚志平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朱江澜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方瑜萍 | 1,800.00 | 90.00 | 1,800.00 | 9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确认。 2010年07月14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姚志平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朱江澜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沈卫华 | 200.00 | 10.00 | 200.00 | 10.00 |
| 方瑜萍 | 1,600.00 | 80.00 | 1,600.00 | 8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确认。
2011年11月01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姚志平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朱江澜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钱浩强 | 200.00 | 10.00 | 200.00 | 10.00 |
| 方瑜萍 | 1,600.00 | 80.00 | 1,600.00 | 8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文件 确认。
2012年12月27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朱江澜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钱浩强 | 200.00 | 10.00 | 200.00 | 10.00 |
| 方瑜萍 | 1,700.00 | 85.00 | 1,700.00 | 85.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文件 确认。
2015年05月19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20-$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话: 021-63391088 (总机) 传 真: 021-63391116 邮编: 200002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朱江澜 | 100.00 | 5.00 | 100.00 | 5.00 |
| 钱浩强 | 1,900.00 | 95.00 | 1,900.00 | 95.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文件确认。 2015年09月23日,中联汽车召开股东会,中联汽车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中联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缴资本 | 实缴资本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文件确认。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按照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162,933,588.18 元、142,284,106.56 元和 20,649,481.62 元。
(4) 浙江东坤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坤金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311281348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住所: 杭州市拱墅区严家桥街 46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 钱浩强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4年07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4年07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 融业务流程外包: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金融软件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东坤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07月 18日, 成立时股东及股权 结构情况见下表: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话: 021-63391088 (总机) 021-63391116 邮编: 200002 传 页: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缴资本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应基 | 600.00 | 30.00 | 600.00 | 30.00 |
| 單腊云 | .400.00 | 70.00 | .400.00 | 7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杭州同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杭同会验字 [2014]第68号"验证。
2014年12月25日,东坤金融召开股东会,东坤金融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东坤金融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缴资本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应基 | 600.00 | 30.00 | 600.00 | 30.00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00.00 | 70.00 | 1,400.00 | 7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确认。
2015年06月10日,东坤金融召开股东会,东坤金融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东坤金融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缴资本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应基 | 400.00 | 20.00 | 400.00 | 20.00 |
| 王立群 | 200.00 | 10.00 | 200.00 | 10.00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00.00 | 70.00 | 1,400.00 | 7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文件确认。
2015年12月3日,东坤金融召开股东会,东坤金融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 东坤金融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缴资本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确认。
2017年01月09日,东坤金融召开股东会,东坤金融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3,000 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此次变更后, 东坤金融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 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缴资本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 | 40.00 | 2,000.00 | 40.00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60.00 | 3,000.00 | 60.00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已经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惠验 字 (2017) 第1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 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按照浙江东坤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 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49,823,495.39 元、100,547.73 元和 49,722,947.66 元。
(5) 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鑫网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3077660003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路 22号 407室 佳
法定代表人: 林瑞清
注册资本: 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24日
营业日期: 2014年11月24日至2034年11月23日止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互联网信息技术研
发,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11月 24日, 成立时浩鑫网络股东及 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林瑞清 | 50.00 | 0.00 | $0.00\%$ |
| 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 | 0.00 | $0.00\%$ |
| 合计 | 500.00 | 0.00 | $0.00\%$ |
2014年12月16日,股东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名称变更,变更后公司股东 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林瑞清 | 50.00 | 0.00 | $0.00\%$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 | 0.00 | $0.00\%$ |
| 合计 | 500.00 | 0.00 | $0.00\%$ |
2015年 10月8日, 林瑞清将股权转让给浙江浩韵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后公司股 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100.00% |
| 合计 | 500.00 | 500.00 | $100.00\%$ |
根据被评估单位情况说明, 截止评估基准日, 该注册资本已出资完成, 但尚未验 资及工商变更,本次评估己取得出资凭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 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按照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3,712,021.00 元、56,197.49 元和 3,655,823.51 元。
(6) 杭州宇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为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MA27WYLH7Q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路 400 号 1 幢 6 层 601 室 住
法定代表人: 黄显洛
注册资本: 叁佰玖拾贰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营业日期: 2016年02月29日至2036年02月28日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 计算机软硬件、数据处 理技术、电子产品; 销售; 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宇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02月 29日,成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 见下表: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 021-63391088 (总机) 传 页: 021-63391116 邮编: 200002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际出资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51.0204% | 200.00 | 51.0204% |
| 黄显洛 | 192.00 | 48.9796% | 0.00 | $0.00\%$ |
| 合计 | 392.00 | 100.00% | 200.00 | 51.0204% |
上述认缴资本及比例已经工商登记资料和公司章程等确认。
截至评估基准日, 宇为科技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按照杭州宇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 评估基准日资产、 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1,017,529.65 元、1,022,094.15 元和-4,564.50 元。
(7) 浩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韵融资租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95235951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 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 155号 C 座底楼 190室 法定代表人: 钱浩强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 万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22日
营业日期: 2015年1月22日至2045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 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浩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2日, 成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 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际出资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75.00% | 0.00 | $0.00\%$ |
| 宝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 | 0.00 | $0.00\%$ |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0.00 | $0.00\%$ |
上述认缴资本及比例已经公司章程等确认。
期后经过出资, 截至评估基准日, 浩韵融资租赁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际出资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75.00% | 4,500.00 | 22.50%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5-$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话。 021-63391088 (总机) 由
021-63391116 邮编: 200002
3tr.
$4h$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际出资 | 实际出资比例 |
|---|---|---|---|---|
| 宝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 | 0.00 | $0.00\%$ |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4,500.00 | 22.50% |
上述实际出资及比例已经浙天惠(2017) 第08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评估基准日, 浩韵融资租赁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按照浩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产、 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44,968,934.46 元、2,633.00 元和 44,966,301.46 元。
(8) 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韵汽车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4JN7P
氺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1399 室
法定代表人: 钱浩强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6年07月20日
营业期限: 2016年07月20日至2046年07月19日止
经营范围: 汽车租赁; 代办汽车按揭、上牌手续服务; 汽车及其配件销售; 展览 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济信息咨询; 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07 月 20 日, 成立时宝韵汽车销售股 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际出资 | 占注册资本总额 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 |
| 计 | 1,00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 |
上述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由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浙 天惠验字 (2017) 第16号"《验资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按照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 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62,610,180.90 元、32,655,336.27 元和 29,954,844.63 元。
(9) 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琦网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3347O
$-26-$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1154 室
法定代表人: 钱浩强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6年05月06日
营业期限: 2016年05月0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互联网信息技术研发: 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5月6日, 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 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际出资 | 占注册资本总额 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 |
| 廿 | 1,00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 |
上述注册资本经工商登记资料和公司章程验证。
2016年12月29日, 浩琦网络进行增资, 增资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实际出资 | 占注册资本总额 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有限公司 | 3,000.00 | 60.00% | 3,000.00 | 60.00% |
| 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 | 40.00% | 2,000.00 | 40.00% |
| Ħ | 5,000.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上述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由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并出具了"浙 天惠验字(2017) 第17号"《验资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按照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67,330,628.17 元、21,160,443.80 元和 46,170,184.37 元。
(10) 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众汽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BRF18
型: 有限责任公司 类

住 所: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1749 室
法定代表人: 郑光耀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7年02月27日
营业日期: 2017年02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汽车配件及销售: 汽车租赁: 代办汽车按揭、上牌手续服务: 展览服 务; 企业管理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 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年 02月 27日,成立时浩众汽车股东及 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投资者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额 | 实际出资比例 |
|---|---|---|---|
|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 | 700.00 | 70.00% |
| 郑光耀 | 30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000.00 | 700.00 | 70.00% |
上述股权结构已经股东会决议、工商登记资料和公司最新章程验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按照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 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6,998,989.85 元、0.00 元和 6,998,989.85 元。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是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需对所涉及的浩韵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的资产和负债。具体为: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133,478,419.64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金额: 3,000,000.00 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 249,000,000.00 元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276,818.35 元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话: 021-63391088 (总机) 传 真: 021-63391116 邮编: 200002
| 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 0.00 元 |
|---|---|
|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 385,755,237.99 元 |
|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 227,203,775.05 元 |
| 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 367,000.00 元 |
|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 227,570,775.05 元 |
| 净 资 产账面金额: | 158,184,462.94 元 |
上述资产、负债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 第215040号"审计报告。
(一) 列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
金额单位: 元
| 序号 | 内容 | 投资日期 | 投资比例 | 账面价值 |
|---|---|---|---|---|
| 浙江浩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4 - 11 - 10$ | 100.00% | 50,000,000.00 | |
| 2 | 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 2013-09-25 | 100.00% | 50,000,000.00 |
| 3 | 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15-09-23 | 100.00% | 20,000,000.00 |
| $\overline{4}$ | 浙江东坤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2014-12-25 | 60.00% | 30,000,000.00 |
| 5 | 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4 - 11 - 24$ | 100.00% | 5,000,000.00 |
| 6 | 杭州宇为科技有限公司 | 2016-02-29 | 51.0204% | 2,000,000.00 |
| 7 | 浩韵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015-01-22 | 75.00% | 45,000,000.00 |
| 8 | 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17-07-20 | 100.00% | 10,000,000.00 |
| 9 | 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6-05-06 | 60.00% | 30,000,000.00 |
| 10 | 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17-02-27 | 70.00% | 7,000,000.00 |
| 合计 | 249,000,000.00 |
(二) 列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如下:
列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为商标,具体如下:
| 序号 | 证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使用商品 | 有效期限至 |
|---|---|---|---|---|
| 16599849 | 受托管理; 典当; 经纪; 陆地车辆赊 售(融资租赁): 保险经纪; 抵押贷 款; 融资租赁; 金融管理; 电子转账; 担保 |
2026年05月20日 | ||
| $\overline{a}$ | 16599498 | 建筑咨询;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 汽车保养和修理; 运载工具(车辆) 故障救援修理服务; 轮胎翻新; 消 毒; 推土机出租; 建筑设备出租; 清 洗机出租; 建筑用起重机出租 |
2026年05月20日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话: 021-63391088 (总机)
| 序号 | 证号 | 商标名称 | 021-63391116 核定使用商品 |
HIS SHOT 200002 有效期限至 |
|---|---|---|---|---|
| 16599298 | 汽车; 叉车; 起重车; 电动运载工具; 冷藏车; 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 载工具; 混凝土搅拌车; 遥控运载工 车辆防盗设备; 手推 非玩具): 具 生 |
2026年05月20日 |
(三)列入评估范围的其他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 项 | 账面金额(元) | 数 量 |
现状、特点 | |
|---|---|---|---|---|
| 库存现金 | 57.38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公司财务室、盘点正常 | |
| 运输设备 | 276,818.35 | 纲 | 存放于公司车位, 正常使用 |
(四) 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为车贷业务形成的对外担保, 涉及金额 1.439.555.544.12元。
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50 号南都研发大楼 A 座 9 层, 系子公司杭州中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取得, 并无偿提供给被评估单位使用。 租赁房产不属于被评估单位资产,未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声明, 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无其他资产担保、抵押、或有负债、或有 资产、未决诉讼等事项。
被评估单位拥有3项商标, 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无记录。截至评估基准日, 被评 估单位除上述商标外,无其他账面无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
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
上述评估对象和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与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评估对象 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 2017年6月30日。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1、根据评估目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 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2、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 的总体情况, 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 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3、《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94号):
5、《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 年第1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7、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8、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9、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10、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 产权依据
1、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
2、被评估单位验资报告(杭汇鑫会验(2008)561号、中天运[2015]验字第00021 号)和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3、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215040号):
4、车辆行驶证(浩韵集团: 浙 A3HY59; 中联汽车: 浙 A69O69、浙 A2HY12; 宝诚保险: 浙 A4HY96):
5、商标证书(3项):
6、借款、抵押担保合同:
7、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及最新章程:
8、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 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资料与参数手册》:
2、机械工业部机电产品价格信息中心2016年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3、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制定的《2015 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4、IFIND 同花顺资讯专业查询软件数据:
5、评估基准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资料:
6、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 会计资料:
7、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评估明细表:
8、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申报明细表》:
9、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
10、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11、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七、评估方法
进行股东权益价值评估, 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时的市场 状况及在评估过程中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恰 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 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股东权益价值是由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同参与经营运作所形成的综合价 值的反映, 因此股东权益价值可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
根据我们对被评估单位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的了解, 以及对其所依托 的相关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 我们认为该公司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 近年盈利情 况良好, 在未来时期里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一个具有较高获利能 力的企业或未来经济效益可持续增长的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应当采用收益法:
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 案例, 同时在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在经营范围、经营模式、资产结构等方 面类似的可比上市和非上市公司资料,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进行评估, 在比较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评 估结论的基础上, 分析差异产生原因, 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 得到股东权益价值的一种方法。
各项资产评估方法简介:
(1) 货币资金主要按账面核实法进行评估, 其中现金采用现场盘点盘点日库存 现金,并追溯调整至评估基准日,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采用将评估 基准日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确定评估值。

(2)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余额的真实 性, 分析其可回收性, 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评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对浙江浙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投资款,由于评估基准日其 他方增资款尚未到位,故 6 月 30 日报表无法真实体现浙江浙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价 值,考虑到投资协议签署日期较本次评估基准日较近,故本次评估按核实无误的账面 投资款确认为评估值。
(4)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乘以持股比例确认评 估值。
(5) 固定资产的评估
固定资产--设备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6) 无形资产一商标
无形资产一商标考虑到非驰名商标,且委估商标并非被评估企业主要业务所用, 故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7) 负债的评估
负债按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进行评估。
(三)收益法介绍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 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所谓收益现值, 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当 前价值(简称折现)的总金额。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 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
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1) 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 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
本项目采用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对象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并 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 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思路。本次评

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E = B - D$
式中:
E: 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 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B = P + \sum C_i$
P: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ΣCi: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不参与盈利预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经营性 或溢余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P = \sum_{i=1}^{n} \frac{R_i}{(1+r)^{i}} + \frac{R_{n+1}}{r(1+r)^{n}}
$$
其中: P: 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Ri: 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n: 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
n: 预测期:
i: 预测期第 i 年:
(1) 收益年期(n) 的确认如下:
根据浩韵集团的实际状况及企业经营规模, 预计浩韵集团在未来几年公司业绩会 稳定增长, 据此, 本次预测期选择为2017年7月至2022年, 以后年度收益状况保持 在 2022 年水平不变。
同时根据对浩韵集团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特点及公司未来发展潜力、前景的判断, 考虑浩韵集团历年的运行状况、人力状况、研发能力等均比较稳定,可保持长时间的 经营,本次评估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2) 未来预测各期收益 (Ri)
未来预测各期收益 Ri=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折旧与摊销+税后利息费用一资 本性支出一营运资本增加额
(3) 折现率 (r)
折现率采用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WACC)

WACC (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它是期望 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
\text{WACC} = R_e \frac{E}{D+E} + R_d \frac{D}{D+E} (1 - T)
$$
其中:
WACC: 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
E: 股权价值:
Re: 股权期望回报率:
D: 付息债权价值:
Rd: 债权期望回报率:
T: 企业所得税率: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 第一步需要计算, 截至评估基准日, 股权资金回报率和 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通过被评估单位自身资本结构迭 代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第三步, 通过被评估单位自身资本结构迭代计算加权平 均总资本回报率。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 选派评估人员, 组成项目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具体过程如下:
(一)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方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方、 被评估单位、评估报告使用者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评估范 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 签订业务约定书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 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评价项目风险, 确定 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 明确评估对象及范围, 评估时重点考虑评估目的、资产 评估对象状况, 资产评估业务风险、资产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评估对象的性 质、行业特点、发展趋势, 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数量及分布状况, 相关资料收集情况,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过去委托资产评估的经历、诚信状况及提供
$-36-$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相关性, 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及专业、助理 人员配备情况后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 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 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 包括对不动产和其他实物 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 对非实物性资产进行必要的 现场调查。
(五)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方式, 对评估对 象资料进行了解,同时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 资料,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通过收集相关资料 来了解被评估单位经营状况和委估资产及现状,协助被评估单位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 财务数据, 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 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六) 财务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 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 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七) 经营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 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八) 盈利预测的复核
根据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 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对企业编制的未来期间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九) 评定估算
对所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 确定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 摈弃 不可靠、不相关的信息, 对不可比信息进行分析调整, 在此基础上恰当选择资产评估 方法并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补充收集相关信息, 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 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 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十) 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 按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方等进行必要的沟通, 听取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等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 并引导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等合理理解资产评估结论,以恰当 的方式提交给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一) 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 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 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 在该市场上, 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 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 买 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用。
(二) 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 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 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 预测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 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 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 其收益可以预测:
2、被评估单位经营所涉及的依托产品的市场供应及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或一般市场参与者)的管理水 平继续经营, 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4、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
5、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不考虑非正常通货膨胀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影响:
6、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保持为目前的水平:

7、收益的计算均以一年为一个收益预测期, 依次类推, 假定收支在全年中均匀 发生: 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 本一致:
8、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被评估单 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 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 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 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 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 项均已付清。
3、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不动产、设备等有形资产 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 质, 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五)限制性假设
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 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 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 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十、评估结论
(一) 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7年6月 30日, 被评估单位单体口径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 38,575.52 万元, 总负债 22,757.08 万元, 净资产 15,818.45 万元。单体口径采用资产基 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评估值 38.350.40 万元, 总负债评估值 22.720.38 万元, 净资产评 估值 15.630.02 万元 (大写: 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叁拾万零贰佰元), 评估减值 188.43 万元, 减值率 1.19%。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账面净值 | 评估值 | 增减额 | 增减率% | |
|---|---|---|---|---|
| 项 目 |
Α | в | $C = B - A$ | $D=C/A$ |
| 流动资产 | 13,347.84 | 13,347.84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0.00 | 3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900.00 | 24,669.84 | $-230.16$ | $-0.92$ |
| 固定资产 | 27.68 | 32.39 | 4.71 | 17.02 |
| 无形资产 | STERN START | 0.33 | 0.33 | |
| 长期待摊费用 | m | $\sim$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cdots$ | |||
| 资产总计 | 38,575.52 | 38,350.40 | $-225.12$ | $-0.58$ |
| 流动负债 | 22,720.38 | 22,720.38 | ||
| 非流动负债 | 36.70 | $-36,70$ | $-100.00$ | |
| 负债总计 | 22,757.08 | 22,720.38 | $-36.70$ | $-0.16$ |
| 净资产 | 15,818.45 | 15,630.02 | $-188.43$ | $-1.19$ |
2、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7年6月30日, 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 被评估单位 采用收益法评估, 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8,400.00 万元, 较合并口 径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4,644.49 万元评估增值 13,755.51 万元, 评估增值率 93.93%。较单体口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值 15.818.45 万元评估增值 12.581.55 万元, 评估增值率 79.54%。
3、评估结论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28.400.00 万元, 单体口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5.630.02 万 元, 差异金额 12,769.98 万元, 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数计算差异率 44.96%。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 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 资产 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 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 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 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2) 由于 被评估单位属于非银金融企业, 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 内账外资产, 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拥有的商誉、稳定客户资源、销售网络、销售管理 优秀人力资源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 以体现, 因此造成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基于上述差异原因,综合考虑了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的收益法更能

体现被评估单位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
于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28,400.00 万元, 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审定值评估增值 13.755.51 万元, 评估增值率 93.93%。即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28,400.00 万元(大 写: 人民币贰亿捌仟肆佰万元)。
(二) 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 只有在上述 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市场 价值的公允反映: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 可抗力的影响:
5、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 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 力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 根据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签订的投 资入股协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认购浩韵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的新增股权,增资完成后占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5%,增资款分 三期到位。截止评估基准日,增资款已到位两期,合计金额 10,000 万元, 尚有 5,000 万元没有到位,而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完成了工商变更, 即新湖中宝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股权。本次评估是基于已到位的 10,000 万元增资款的基础上对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的,股转后 第三期增资款仍需出资, 相关出资事项由多方协商确定。若假设评估基准日该 5,000 万出资款出资到位, 且不考虑该笔出资款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的影响, 仅作为溢余 资产考虑,则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简单计算为33,400 万元(大 写: 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万元)。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 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宝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拥
浩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41-$

有40家分支机构,其中正常经营的有14家分支机构,其余分支机构处于拟注销、注 销中或新设状态, 对被评估单位整体资产、负债及经营影响很小。故本次评估仅考虑 正常经营的 14 家分支机构的相关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未考虑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分支机构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三) 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为车贷业务形成的对外 担保, 涉及金额 1.439.555.544.12 元。审计对于对外担保按关注类级别计提了预计负 债,本次保留了预计负债。同时,考虑到新增车贷业务可能会发生实质性坏账,故本 次评估在收益法评估时在预测期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预测。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 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浙江浩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孙子公 司浙江浩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但尚未对出资款进行验资及工商 变更工作。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五)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 扣。被评估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估结果中被评估企业设备评估值均不包含增 值税。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六) 被评估单位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于2016年4月25 日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 为被评估单位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管 辖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注册设立的控股企业或关联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 业税(含营改增部分)、水利基金、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5月1 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评估基准日已经注册设立的企业有浙江宝韵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浙江浩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浩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但考虑到国家相 关政策约束, 该税收先征后返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故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税收优 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七)由于评估目的实施日与评估基准日不同,且可能存在该股权转让行为所产 生的期后或有事项,导致企业净资产在此期间会发生变化,从而对评估价值产生影响。 我们建议报告使用者以不同的时点的, 以企业净资产与基准日的差额对评估结果进行 调整。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八) 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的瑕疵事项, 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未作特殊说 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 责任。
(九) 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 但不对评估对
$-42-$

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十)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1、本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或者经委托方同意其他使用本资产评 估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个组 成部分(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 成对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定义、评估 的前提条件、评估依据、特别事项说明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2、本报告是关于价值方面的专业意见, 尽管我们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产 的产权证明等法律性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并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但 评估师并不具备对该等法律事项表达意见的能力,也没有相应的资格。然而,这些法 律事项是我们评估的基础, 因此, 本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这些法律事项, 如果不能明 白或确信我们对相关法律事项所作的披露或认为相关法律事项比较重要,则应当聘请 律师等相应专业的人士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3、被评估资产的数量、使用、保管状况等资料均系被评估单位提供, 尽管我们 进行了必要的抽查和核对, 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可靠的, 但我们无法对这些资料的准 确作出保证。
4、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使用本报 告书时外, 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或同意, 本公司不会将本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向 他人提供或公开。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 使用本报告书时外, 本公司也没有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解释本评估报告书的义务。
(二)限制说明
1、本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市场价值仅对本次经济行 为的交易双方有效。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 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4、本报告不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证明,而是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和假设条件下的

价值咨询意见。
(三)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本评估报告书方可正式使用。评估结论仅在评 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 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7年6月30 日起至 2018年6月29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 大变化, 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7年8月31日。

资产评估师: 余 每 资产评估师: 谷晓婧 31140021
2017年8月31日

附 件
1、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验资报告(杭汇鑫会验(2008)561号、中天运[2015]验字第00021 号)和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3、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215040号);
4、车辆行驶证(浩韵集团: 浙 A3HY59; 中联汽车: 浙 A69Q69、浙 A2HY12; 宝诚保险: 浙 A4HY96):
5、商标证书(3项):
6、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最新章程复印件:
7、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承诺函:
8、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9、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10、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11、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