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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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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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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05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 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8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概述
(一)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 序 号 |
协议方 |
资金 来源 |
投资产品名称 | 预期年 化收益 率(%) |
申购/赎 回金额 (亿元) |
起息日 |
期限 |
|---|---|---|---|---|---|---|---|
| 1 | 中国工商银 行普陀支行 |
自有 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3.0 | 5.8 | 2017-4-25 | 35 天 |
| 2 | 渤海银行 | 募集 资金 |
渤海银行S17099 号结构性 存款理财产品 |
3.8 | 3 | 2017-4-21 | 82 天 |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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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业务,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临2016-057、064 和077 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 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28、131 和132 号)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协议对方均为银行。公司已对上述投资 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 查。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 产品和其他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公司财务总 监及资金部将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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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 金额为42.6 亿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17.5 亿 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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