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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l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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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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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4-07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 年12 月25 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 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 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就本次再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增加不超过179,100万股的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与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净资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 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4年公司业务未获得 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2014-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625,885.78 804,985.78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38,804.92

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550,000.00

550,000.00
股东大会通过现金分红月份 2014 年5 月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14 年8 月
期初股东权益(万元) 1,290,022.23
假设情形1:2014 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即2014 年净利润为108,145.13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7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7 0.16
每股净资产(元) 2.17 2.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8% 7.19%
假设情形2:2014 年净利润同比持平,即2014 年净利润为98,313.75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 0.14
每股净资产(元) 2.16 2.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7% 6.55%
假设情形3:2014 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0%,即2014 年净利润为88,482.3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4 0.13
每股净资产(元) 2.14 2.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5% 5.92%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2014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 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前次募投项目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本公司的具体措施

(1)前次募投项目

①已完工的项目:前次募投项目中已完工的项目实际效益达到其对应的预期 效益。

②尚未完工项目:针对前次募投项目中尚未完工的项目,本公司为加快工程 进度,在总部层面建立了项目管理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具体由 有关各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指定专人专岗落实各项工作和任务,项目公司应每 月定期向项目管理小组汇报工作落实进度。本公司预计项目完工后,项目整体实 际效益能够达到其预期效益。

(2)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预期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上海新湖明珠城三期
三标段、四标段
上海新湖•青蓝
国际
总销售收入(万元) 799,281 925,460
营业税金及附加(万
元)
64,459 81,146
其中:土地增值税(万
元)
19,300 28,858
开发成本(万元) 552,504 654,670
期间费用(万元) 27,974 23,137
所得税费用(万元) 38,586 41,627
项目净利润(万元) 115,758 124,880
平均销售净利率(%) 14.48 13.49
整体投资收益率(%) 19.94 18.42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 ①加强与有关机构沟通,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本公司与有关项目公司以及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各项目现按正常计划 顺利推进,无异常事件或情形;

3

②加强对项目公司监管,增快项目进度

本公司为加快工程进度,在总部层面建立了项目管理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整 改工作的落实,具体由有关各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指定专人专岗落实各项工作 和任务,项目公司应每月定期向项目管理小组汇报工作落实进度;

③积极推动项目营销,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项目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中:上 海新湖明珠城三期三标段项目预计2014年、2015年分别实现合同销售额14亿元、 • 3亿元,项目净利润将达到6.6亿元;上海新湖 青蓝国际项目2015年预计实现合 同销售额32亿元。

2、加快开发节奏、加大销售回笼力度

低成本土地储备为公司加快开发周转奠定基础。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地产业 务已经到了销售上规模的爆发点。公司一直坚持有节奏的拿地策略,土地成本较 低,这为公司快速周转留出了足够的空间,为加快开发节奏和加大销售力度奠定 了基础。

提升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 不断优化产品性价比,提升市场竞争力。引进业内知名专业人士,从产品设计到 工艺打造,以及园区服务进行全方位的投入和提升。紧跟市场需求加大面向刚需 的中小户型产品的投放,深度挖掘大户型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促进销售回笼。

创新营销模式,打造多渠道营销平台。首先是内练内功,进一步完善营销管 理体系,优化营销激励制度。加强对营销人员培训,落实全员营销政策等方面入 手,以打造专业化的销售团队,提高营销效率。其次是与外部专业机构开展营销 代理合作。公司与易居建立深层次的战略合作联盟,在房地产代理销售、地产电 商服务平台和房地产信息咨讯管理等领域实现紧密合作,为公司提供售前、售中、 售后全过程的专业服务。第三是开展网络营销。公司将合作搭建地产电商平台, 通过移动互动特点实现精准锁客与意向转化,加快公司项目周转。拓宽营销路径, 搭建互联网金融O2O服务平台,并为相关房产销售提供金融等附加服务。

3、整合金融资源,打造互联网金融平台

一是打造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金融公司相关业务逐步整合到 统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公司拟在收购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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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基础上,将所投资控股的金融企业整合到互联网金融平 台上,实现网络、资源、业务、客户、产品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共享,通过互 联网金融平台向客户提供包括投行、保险、证券代理、信托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和创新产品,分享金融行业未来的高成长空间。

二是积极探索社区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合资成立社区金融服务公司,通过 整合互联网技术以及现代化的社区服务,打造全新的社区金融运营商,形成以社 区为中心的集成银行、保险、券商、期货等各金融领域商户服务资源。随着产品、 技术、服务平台以及服务模式等经验的积累,在时机和条件成熟时对外输出服务, 扩大社区金融服务规模。

4、充分运用资本力量,持续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各类工具,在传统融资方式基础上,创新合作模式,扩大 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以确保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积极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公司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平台的优势,坚持 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并举的融资策略,构建全方位融资体系。一方面,保持融资 成本优势,优化资本结构,合理匹配债务融资规模;另一方面,深化与境内外银 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产融结合的新路径,力争取得较大突破。

加快销售资金的回笼。不断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比 例,并使债务结构更加合理化。坚持“现金为王”的策略,确保经营的安全性和 稳健性。

积极研究和创新金融产品。关注金融创新,加强海内外基金合作,降低资金 成本,继续尝试包括住宅开发基金、境外发债等融资方式。

5、增强持续回报能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 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增强持续回报能力:

  • (1)积极监督项目公司进度,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协调,严控

  • 成本,提高项目持续盈利能力;

  • (2)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本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年
现金分红金额
(万元含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13年 38,804.92 98,313.75 39.47%

5

2012年 38,179.03 230,943.16 16.53%
2011年 - 140,720.92 -
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万元) 156,659.2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49.14%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加强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 年5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分别于2012 年8 月22 日和2012 年 9 月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了《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对《公司章程》中分红政策进行了修 订。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 分别于2014 年4 月24 日和2014 年5 月1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和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完 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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