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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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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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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 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的情形,各候选人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董事、独 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综上,同意提名林俊波、赵伟卿、黄芳、虞迪锋、薛安克、蔡 家楣、徐晓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安克、蔡 家楣、徐晓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

二、关于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以及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延长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独立董事: 薛安克 蔡家楣 徐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