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3, 2021

56566_rns_2021-04-13_b5403381-80b5-40ca-ba1a-d748d55dda8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0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1 年4 月9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 知,于2021 年4 月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监 事3 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监事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湖 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激励 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1 / 2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和 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 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湖 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新 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监事会认 为:

公司制定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公司股东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之间的利益 共享与约束机制,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14 日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