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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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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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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358 号”文《关于核准常州 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6.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9,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44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06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出具“XYZH/2016SHA20237”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项目备
案机关
项目备案号
1 智能化精密锡
焊设备项目
299,780,000.00
289,570,000.00
武进区发展
和改革局
武发改行审
【2014】16号
2 研发中心项目 61,270,000.00
60,490,000.00
武进区发展
和改革局
武发改行审
【2014】13号
合计 361,050,000.00 350,06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 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 自筹资金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6 年10 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14,417,34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1 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 289,570,000.00
10,599,233.70
2 研发中心项目 60,490,000.00
3,818,111.30
合计 350,060,000.00
14,417,345.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6SHA20246)。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 元。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 、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 项审核报告》(XYZH/2016SHA20246),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的《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快克锡焊公司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情况。

2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 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417,345.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常州 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且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4,417,345.00 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6SHA20246),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 14,417,345.00 元。

4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14,417,345.00 元。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快克锡 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三)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