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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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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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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雷良海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雷良海,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移为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公司2022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2 次,本人出席及列席会 议情况如下:
| 应出席董事 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召开股东大 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 会次数 |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 5 | 5 | 0 | 0 | 2 | 2 |
二、 发表独立意见等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等情况如下: 1、2022 年4 月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2)、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2021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2021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独立意见;(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 增资暨涉及实施方式变更的独立意见。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2 年7 月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4)、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5)、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9 月1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2)、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 意见。
4、2022 年10 月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2)、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12 月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以下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审部工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考核、股权激励、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 专门委员会意见。
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主持及参与会议,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 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 息,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 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 其他事项
1、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2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2023 年的任期内,将继续忠实 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 策能力;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好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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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