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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6

Jun 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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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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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信威顾问有限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3,155,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3362%)的股东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速国际”)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2026年9月2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622,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2、持有公司股份30,22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378%)的股东信威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顾问”)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2026年9月2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622,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3、持有公司股份2,113,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73%)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鬼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2026年9月2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8,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43%)。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信威顾问有限公司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鬼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精速国际、信威顾问、彭嵬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精速国际、信威顾问、彭嵬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注
精速国际 43,155,130 9.3362%
信威顾问 30,220,190 6.5378%
彭嵬 2,113,808 0.4573%

注:本公告中在计算比例时可能会存在四舍五入导致的差异。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具体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精速国际 4,622,365 1%
信威顾问 4,622,365 1%
彭嵬 528,452 0.1143%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 Smart Turbo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精速国际有限公司)、Sinoway Consultants Limited(中文名称:信威顾问有限公司)承诺:

“自移为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移为通信的股份,也不由移为通信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移为通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本公司不因任何原因放弃履行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移为通信股份的,则违规减持收益归移为通信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移为通信,则移为通信有权在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公司应上交移为通信的违规减持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间接股东、董事 Tang,Tsz Ho Michael(邓子豪)承诺:

“在任职期间,本人将向移为通信申报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移为通信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移为通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移为通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持有移为通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移为通信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本人自移为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若本人自移为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

本人不因任何原因放弃履行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移为通信股份的,则违规减持收益归移为通信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移为通信,则移为通信有权在本人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中予以扣留”。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鬼先生承诺:

“本人自移为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移为通信的股份,也不由移为通信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移为通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在任职期间,本人将向移为通信申报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

本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移为通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移为通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持有移为通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移为通信股票在上述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本人自移为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若本人自移为通信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

本人不因任何原因放弃履行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移为通信股份的,则违规减持收益归移为通信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移为通信,则移为通信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移为通信的违规减持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股东 Smart Turbo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精速国际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移为通信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其所持有的移为通信的股票。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本公司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移为通信股份总数的 15%;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


计超过移为通信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移为通信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移为通信股份所得收益归移为通信所有。”

2)公司股东 Sinoway Consultants Limited(中文名称:信威顾问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移为通信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其所持有的移为通信的股票。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本公司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移为通信股份总数的 10%;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移为通信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移为通信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移为通信股份所得收益归移为通信所有”。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股东关于不存在限制减持情况的说明

精速国际、信威顾问、彭鬼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做出的相关承诺。

3、如本次减持计划顺利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备查文件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信威顾问有限公司、彭鬼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