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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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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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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 置优势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 规划,未改变募投项目投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符合相关条件的产品。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4,000 万元人民币、2,000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分别投入 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移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以增资形式投入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及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通 信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移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雷良海(签字) 王欣(签字)
2021 年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