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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Nov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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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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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 原则,我们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廖荣华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廖荣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彭嵬先生、聂磊先生、贺亮女士、张杰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3.2.4 条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彭嵬先生、聂磊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 贺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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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雷良海(签字) 王 欣(签字)


2020 年11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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