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Oct 16, 2020
55572_rns_2020-10-16_d0775d14-cc1f-4bf1-a275-621f60eefe6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 原则,我们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廖荣华先生、彭嵬先生、Tang, Tsz Ho Michael(邓子豪)先生作为本次提名 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上述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3.2.4 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雷良海先生已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欣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 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业绩达到了《激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77 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对77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661,500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天西(签字) 章镛初(签字)
2020 年10 月17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