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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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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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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 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 至今。经核查,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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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 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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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 计无法在 2017 年 10 月 9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要求的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草案)。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 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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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 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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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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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
张天西(签字) 章镛初(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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