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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ONE EDUCATION GROUP(GUANGDONG).,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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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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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伟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 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0年12月23日离任。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 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董事会会 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 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 2020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 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1月23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9年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2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投 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 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全资子公司股 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1)《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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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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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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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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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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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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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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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2020年6月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补 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7日,对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9月15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关注函中相关问题发表了独 立意见。
7、2020年12月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 常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公司的战略规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营及财务状况等,积极研 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规划,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 性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及时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并对公司法律事务提出了一些专 业意见。
六、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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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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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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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运用股 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工作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伟明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