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Apr 23, 2015

55082_rns_2015-04-23_d9c10f99-4ee6-47cb-8f8c-d3dfd9872dfd.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5-030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森鑫先生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 0 票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方案:

    • 1、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0,737,929.09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7.99%;实现 营业利润42,498,767.16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77.93%;实现利润总额46,901,213.24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23.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26,425.08元,比上年同期 上升75.19%。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3、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监事会对 2014 年年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4、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股东的净利润 36,726,425.0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4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258,28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3,726,407.13 元,扣除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中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400,000.00 元及以 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9,600,000.00 元(股),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95,194,552.21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47,618,083.71 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64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2 元(含税),合计 3,424,247.20 元;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647,600 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 93,388,560 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 本由 155,647,600 股增至 249,036,16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91,770,305.01 元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6、审议《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7、审议《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新 会计政策能更加合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 2014 年度及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策变更。

  • 9、审议《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对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