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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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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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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7-064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与降低 融资成本,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 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以上符合公开债券条件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方案如下:

  •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 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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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以公开方式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主承销 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 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6、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担保作为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具体的担保方式和增信措施等 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偿债保障措施

为有效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釆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 8、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 9、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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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24 个月。

以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费铮翔 先生签署授权事项范围内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 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 否设置回售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 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制定、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根据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5、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 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及具体金额;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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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本次债券发行授权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债券发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情

况。

五、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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