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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Sep 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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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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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2-027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耐特”)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1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8.00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990.00万元,由主承销商海际大和于2010年3月12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扣减 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304,535.66元,本次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595,464.34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 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5-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上述募集资金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95,200,000.00元外,其余157,395,464.34元为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
201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3,000 万元偿还 银行贷款。
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510 万元与乔静鸣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康耐特凯越光学眼镜有限公司。2011 年 1 月 27 日,江苏康耐特凯越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 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 年 3 月 1 日,该公司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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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1 年 9 月 20 日,公司将 2,4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142 万元收购上海蓝图眼镜有限公 司和江苏蓝图眼镜有限公司各 51%的股权。
2011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 设 1.60 和 1.67 高折射树脂镜片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 万元投资建设 1.60 和 1.67 高折射树脂镜片生产项目。
2011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2 年 8 月 3 日,公司将 2,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落实具体使用计划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 金额为 40,875,464.34 元。
二、本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基础周转流动资金需求也配比地增加, 为了弥补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缺口,公司拟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0,875,464.34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 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妥善安排其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 露。在实际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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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和必要 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能和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对原材料采购 需求和其他生产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为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对终端市场的控制能力,公司目前正在布 局电子商务业务和实体连锁眼镜店,这些业务的开展、扩大都需要资金投入。
近几年,国内外车房业务发展迅速,且车房业务毛利率较高,为了抓住市场 机会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正投入资金大力发展车房业务。
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使用3,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为公司节约90万元左右的财务费用。
因此,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承诺事项
1、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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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大和”)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海际大和经核查后认为,康耐特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 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康耐特本次拟使用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 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康耐特 本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结构的合 理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海际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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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康耐特本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
同时,海际大和将持续关注康耐特剩余 10,875,464.34 元超募资金的使用, 督促康耐特在实际使用前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确保康耐 特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披露。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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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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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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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4、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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