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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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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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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 议,认真地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发表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举行的股东大会及各次董事会议均符合法定的相 关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也遵循相关的程序进行。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经 过情况质询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0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9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本人亲自出席 了 9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0 年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 7 次,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列席 1 次、委托列席 1 次股东 大会。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前,对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 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在2020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子 公司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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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下 属控股子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5、在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上,对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前,对关于对追认关联股东向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8、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追 认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追认关联股东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9、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前,对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10、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2020 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前,对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 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12、在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对签署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前,对关于取消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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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对取消签 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召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二次,与会委员对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进行 了审议。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三次,对内审部提交的财务报告、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内部控制、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全年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同时,对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 分发表意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保证了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材料申报和披露工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创业板的相关法律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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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任期

届满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郑琦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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