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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9, 2020

55082_rns_2020-03-09_2e497e2f-8ec2-4519-8524-0597aefc345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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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 规定,作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戴勇斌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戴勇斌 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 开前,戴勇斌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备 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戴勇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江苏欧飞财 务和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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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郑 琦 罗党论 李 源

2020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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