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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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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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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聘任首席执行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席执行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条件,能够符合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情形,本次聘任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聘任首席执行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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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郑 琦 罗党论 金 幸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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