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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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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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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将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下属子公司上海敬众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敬众 数据”)70%股权和上海敬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敬众科技”)8.03%的 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计智能”)。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体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因此,同意本次将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事项。 2、关于签署<资产购买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签署资产购买补充协议事项主要是将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签署的 《资产购买协议》未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由公司转移至全资子公司旗计智能,有 利于《资产购买协议》顺利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签署资产购买补充协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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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郑 琦 罗党论 金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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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