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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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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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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 规定,作为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规定之情形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没 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 规定中所要求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况,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独 立董事的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补选金幸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总经理的聘任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我们认为其具 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应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 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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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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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郑 琦 罗党论 张光杰
2017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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