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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Nov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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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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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4-053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董事 8 人,授权参加董事 1 人,系其中独立董事俞建春因个人工作原因 缺席,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士英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 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铮翔主持,经全 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郑育红、夏国平、黄彬虎、徐敬明和张惠祥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 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待《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 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二、审议通过《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郑育红、夏国平、黄彬虎、徐敬明和张惠祥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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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 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待《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 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资格和行权/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行权/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及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 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郑育红、夏国平、黄彬虎、徐敬明和张惠祥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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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 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待《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以上议案尚待《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复合型光致色变光学树脂 镜片的制造方法”、“高折射率光学树脂材料的制备方法”、“超薄型高折射率光学 树脂镜片的制造工艺”和“一种抗冲击光学树脂镜片及其制造方法”4 项发明专 利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申请 1,000 万元人 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并授权公司法人代表费铮翔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 合同和文件。
此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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