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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6

Apr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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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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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6-029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决定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3、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1 日—201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 11:30, - 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 议。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

  • 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9 日

1

6、会议出席对象

  •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 528 号宏图大楼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相关 公告和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 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16 年 5 月 11 日前送达公司证券办公室。

2

来信请寄: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 555 号公司三楼证券办公室,李彩霞收,邮编 201299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2、登记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11 日 9:30-11:30,13:00-17:00。

  • 3、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 555 号公司三楼证券办公室。

  •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061

  • 2、投票简称:康耐投票

  •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

数。

  •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在投票当日,“康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 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3)“委托价格”在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3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公司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

  • 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4

” “ ” 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 1、联系方式:

电话:021-58598866-1218 传真:021-58598535

联系人:李彩霞

  •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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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1、《参会登记表》

  • 2、《授权委托书》

5

附件一:参会登记表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6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 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 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框里打“√”,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 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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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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