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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da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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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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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2 佳世達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8/11 發言時間 19:15:55
發言人 洪秋金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598800#32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協商 取得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8/11
2.公司名稱: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明泰公司」)大股東之一友訊科技(股)公司及
其子公司友茂投資(股)公司、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以下合稱「友訊公司」),以及
明泰公司董事李中旺先生,於109年7月底分別對本公司提出邀約
提議將其持有之全數明泰公司普通股出售予本公司。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參酌友訊公司及李中旺先生之邀約,於今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本公司
董事長於總計不超過95,000,000股額度內,與友訊公司及李中旺先生協商,
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向友訊公司及李中旺先生取得明泰公司普通股股份。
預計投資後,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對明泰公司之綜合持股327,220,668股,
持股比例60.3%。

按本公司及明泰公司主要產品銷售國家之反托拉斯法相關規定,本案嗣取得必要國家之
公平交易委員會或反壟斷委員會核准後,再直接或間接取得明泰公司之普通股股份。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有價證券交易尚須取得有關單位核准,並與交易相對人協商,
簽約後將會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1條,以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第4條第20款規定辦理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