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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da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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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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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2 佳世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4/05 發言時間 15:53:34
發言人 王淡如 發言人職稱 財務資深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3598800#32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符合條款 38 事實發生日 106/04/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年4月5日
2.發生緣由:
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依公開收購
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4項第1款規定,委由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新銀)出具,指定受委任
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凱基證券)為受益人之履約保證;
公開收購人已於106年4月5日依凱基證券書面指示,將公開收購人所須
支付之收購對價總計新台幣1,263,097,560元,匯入凱基證券名下於
凱基銀行建成分行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戶名為:
「凱基證券股務專戶」,銀行帳號「001118616000」,爰依公開收購
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
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
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
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
營業日,即106年4月10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依據主管機關發佈之公開收購相關疑義問答第二十題,「參考實務
作業需要,並避免影響應賣人權利,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期限
以不超過收購截止日後5個營業日為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