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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da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un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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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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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2 佳世達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06/21 發言時間 14:55:32
發言人 王淡如 發言人職稱 財務資深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3598800#32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8/06/2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李焜耀,本公司董事
陳其宏,本公司董事長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又又浪,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代表人:黃漢州,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李焜耀
康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隆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2)陳其宏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董事
友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BenQ Guru Holding Limited董事
(3)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星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又又浪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董事
(5)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代表人:黃漢州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