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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ya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r 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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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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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 清研
公告编号:2026-010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3日14:30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7 日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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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0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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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上述提案中,提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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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
-
司 2026 年 3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有效持股凭证;
-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受
-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 2、登记时间:2026 年 3 月 31 日 9:00-12:00;14:00-17:00。
-
3、登记地点、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
019 号清华大学研究院 5 层 C527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慧
电话号码:0755-86563163 传真号码:0755-8653500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019 号清华大学 研究院 5 层 C527
-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
-
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88”,投票简称为“清研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注:
-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栏目里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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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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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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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 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
|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参会人联系电话 | |
| 参会人联系邮箱 | |
| 参会人联系地址 |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