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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MU TEC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Feb 21, 2022

56061_rns_2022-02-21_8dd9b7ea-96c8-4329-9c89-21549d9655b5.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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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释 义

在本确认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青木股份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木有限 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允能合伙 广州市允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培合伙 广州市允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杰合伙 广州市允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嘉合伙 广州市允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穗晖合伙 广州市穗晖合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陌仟合伙 广州市陌仟合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木投资 广东青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力斯数码 广州市力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说明如下: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120098 月,青木有限设立

1 )签署章程

2009 年 7 月 29 日,刘晓峰、叶永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设立 青木有限。其中,刘晓峰以货币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叶永强以货 币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2 )验资

2009 年 7 月 29 日,经广州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中庆验字 20090202173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7 月 28 日,青木有限(筹) 已收到刘晓峰、叶永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 万元,其中,刘晓峰以货币出资

4-3-1

  •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叶永强以货币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 3 )工商登记

2009 年 8 月 5 日,青木有限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白云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1000014174)。住所 地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 222 号广州宏尚居家居装饰博览中心小坪村 128 号 1 幢 108 房,经营范围为“通信设备的技术研究及应用;批发贸易”。

青木有限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晓峰 1.50 1.50 50.00%
2 叶永强 1.50 1.50 50.00%
合计 3.00 3.00 100.00%

220099 月,第一次增资

1 )股东会决议

2009 年 8 月 24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青木有限注 册资本由 3 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97 万元由刘晓峰以货币方式认 缴 48.5 万元,叶永强以货币方式认缴 48.5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 )验资

2009 年 8 月 25 日,经广州悦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穗禾验 字[2009]第 A697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8 月 25 日,青木有限已收到刘晓 峰、叶永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97 万元,其中,刘晓峰以货币出资 48.5 万 元,叶永强以货币出资 48.5 万元。

3 )工商登记

2009 年 9 月 4 日,就本次增资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晓峰 50.00 50.00%
2 叶永强 50.00 50.00%
合计 100.00 100.00%

4-3-2

32010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 )股东会决议

2010 年 8 月 20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叶永强将其所 持青木有限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旭晖,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 )股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8 月 20 日,叶永强与刘旭晖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约定叶 永强将其所持青木有限 50 万元出资额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旭晖。

3 )工商登记

2010 年 9 月 6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及公司章程修改备案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晓峰 50.00 50.00%
2 刘旭晖 50.00 50.00%
合计 100 100.00%

42010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 )股东会决议

2010 年 10 月 28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刘晓峰将 其所持青木有限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建龙;刘旭晖将其所持青木有限 35 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吕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 )股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10 月 28 日,刘晓峰、刘旭晖与吕斌、孙建龙签署《股东转让出资 合同书》,对如下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刘晓峰 孙建龙 50.00 50.00
刘旭晖 吕斌 35.00 35.00

3 )工商登记

2010 年 11 月 1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4-3-3

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建龙 50.00 50.00%
2 吕斌 35.00 35.00%
3 刘旭晖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52011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1 )股东会决议

2011 年 6 月 10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孙建龙将其 所持青木有限 2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马祥省;吕斌其所持青木有限 10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力斯数码;刘旭晖将其所持青木有限 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力斯数码,并相 应修改公司章程。

2 )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6 月 28 日,孙建龙、吕斌、刘旭晖(转让方)与马祥省、力斯数码 (受让方)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对如下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孙建龙 马祥省 25.00 25.00
吕斌 力斯数码 10.00 10.00
刘旭晖 5.00 5.00

3 )工商登记

2011 年 7 月 1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建龙 25.00 25.00%
2 吕斌 25.00 25.00%
3 马祥省 25.00 25.00%
4 力斯数码 15.00 15.00%

4-3-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刘旭晖 10.0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620129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 )股东会决议

2012 年 8 月 24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马祥省将其 所持青木有限 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卢彬;马祥省将其所持青木有限 5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吕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 )股权转让协议

2012 年 8 月 24 日,马祥省(转让方)与卢彬、吕斌(受让方)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对如下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马祥省 卢彬 20.00 20.00
吕斌 5.00 5.00

3 )工商登记

2012 年 9 月 12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30.00 30.00%
2 孙建龙 25.00 25.00%
3 卢彬 20.00 20.00%
4 力斯数码 15.00 15.00%
5 刘旭晖 10.0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720136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1 )股东会决议

2013 年 4 月 23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孙建龙将其所

4-3-5

持青木有限 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力斯数码。

2 )股权转让协议

2013 年 5 月 23 日,孙建龙与力斯数码签署《广州青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孙建龙将其所持广州青木 3 万元出资额以 3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力斯数码。

3 )工商登记

2013 年 6 月 7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30.00 30.00%
2 孙建龙 22.00 22.00%
3 卢彬 20.00 20.00%
4 力斯数码 18.00 18.00%
5 刘旭晖 10.0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8201410 月,第二次增资

1 )股东会决议

2014 年 9 月 16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青木有限注 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由吕斌以货币方式认 缴 120 万元;孙建龙以货币方式认缴 88 万元;卢彬以货币方式认缴 80 万元;刘 旭晖以货币方式认缴 40 万元;力斯数码以货币方式认缴 72 万元。

根据青木有限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 案》,青木有限股东新增认缴的 400 万元出资期限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新增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期限
1 吕斌 49.50 2014.07.18
70.50 2028.12.31
小计 120.00 -

4-3-6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新增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期限
2 孙建龙 36.30 2014.07.18
51.70 2028.12.31
小计 88.00 -
3 卢彬 33.00 2014.07.18
47.00 2028.12.31
小计 80.00 -
4 力斯数码 29.70 2014.08.01
42.30 2028.12.31
小计 72.00 -
5 刘旭晖 16.50 2014.07.18
23.50 2028.12.31
小计 40.00 -
合计 400.00 -

2 )验资

① 经广州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至晟验字[2014]第 20079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4 年 7 月 18 日,青木有 限已收到吕斌缴纳的新增出资 49.50 万元、孙建龙缴纳的新增出资 36.30 万元、 卢彬缴纳的新增出资 33.00 万元、刘旭晖缴纳的新增出资 16.50 万元。

② 经广州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至晟验字[2014]第 20080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4 年 8 月 1 日,青木有限 已收到力斯数码缴纳的新增出资 29.70 万元。

③ 经广州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至晟验字[2015]第 20007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5 年 1 月 15 日,青木有 限已收到吕斌缴纳的新增出资 70.50 万元、孙建龙缴纳的新增出资 51.70 万元、 卢彬缴纳的新增出资 47.00 万元、力斯数码缴纳的新增出资 42.30 万元、刘旭晖 缴纳的新增出资 23.50 万元。

  • 至此,青木有限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 ( 3 )工商登记

2014 年 10 月 8 日,就本次增资,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3-7

本次增资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150.00 30.00%
2 孙建龙 110.00 22.00%
3 卢彬 100.00 20.00%
4 力斯数码 90.00 18.00%
5 刘旭晖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920152 月,第三次增资

1 )股东会决议

2015 年 1 月 20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青木有限注 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500 万元由吕斌以货币方 式认缴 1,350 万元;孙建龙以货币方式认缴 990 万元;卢彬以货币方式认缴 900 万元;刘旭晖以货币方式认缴 450 万元;力斯数码以货币方式认缴 810 万元。 ( 2 )工商登记

2015 年 2 月 6 日,就本次增资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1,500.00 30.00%
2 孙建龙 1,100.00 22.00%
3 卢彬 1,000.00 20.00%
4 力斯数码 900.00 18.00%
5 刘旭晖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015 年 8 月 17 日,广州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至 晟验字[2015]第 20041 号)。经审验确认,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青木有限已 收到吕斌缴纳的新增出资 150 万元、孙建龙缴纳的新增出资 110 万元、卢彬缴纳 的新增出资 100 万元、力斯数码缴纳的新增出资 90 万元、刘旭晖缴纳的新增出 资 50 万元。青木有限变更后累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以

4-3-8

上为本次增资的第一期出资。

本次增资的第二期出资见本节“9、2015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之“(4) 2015 年 2 月增资之第二期出资的验资”。

截至 2015 年 11 月,青木有限各股东的认缴及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1,500.00 960.00 30.00%
2 孙建龙 1,100.00 672.00 22.00%
3 卢彬 1,000.00 672.00 20.00%
4 力斯数码 900.00 180.00 18.00%
5 刘旭晖 500.00 160.00 10.00%
合计 5,000.00 2,644.00 100.00%

10201512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1 )股东会决议

2015 年 12 月 7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股权转让 事项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价格
(万元)
备注
力斯数码 允能合伙 720万元出资额
(尚未实缴)
0.00 该部分出资后续由允能合
伙实际缴纳
180万元出资额
(已经实缴)
180.00 --
刘旭晖 允嘉合伙 250万元出资额
(尚未实缴)
0.00 该部分出资后续由允嘉合
伙实际缴纳
孙建龙 卢彬 50万元出资额
(尚未实缴)
0.00 该部分出资后续由卢彬实
际缴纳

2 )股权转让协议

2015 年 12 月 7 日,力斯数码、刘旭晖及孙建龙(转让方)与允能合伙、允 嘉合伙及卢彬(受让方)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就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 宜作出约定。

3 )工商登记

2015 年 12 月 11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4-3-9

420152 月增资之第二期出资的验资

2020 年 8 月 11 日,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穗验内字[2020]第 015 号)。经审验确认,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木有限已 收到吕斌缴纳的新增出资 660 万元、孙建龙缴纳的新增出资 452 万元、卢彬缴纳 的新增出资 472 万元、刘旭晖缴纳的新增出资 60 万元、允能合伙缴纳的新增出 资 396 万元、允嘉合伙缴纳的新增出资 160 万元。至此,青木有限变更后累计实 收资本为 3,2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1,500.00 960.00 30.00%
2 孙建龙 1,050.00 672.00 21.00%
3 卢彬 1,050.00 672.00 21.00%
4 允能合伙 900.00 576.00 18.00%
5 允嘉合伙 250.00 160.00 5.00%
6 刘旭晖 250.00 160.00 5.00%
合计 5,000.00 3,200.00 100.00%

1120164 月,第一次减资

1 )股东会决议

2016 年 4 月 10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5,000 万元减少至 3,200 万元,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3,200 万元人民币。

2 )公告

就上述减资事项,青木有限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自股东会决议作 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了债权人,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民营经济报》上刊登 了减资公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4 日,未有债权人因上述减资要求青木有限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 )工商登记

2016 年 6 月 16 日,就本次减资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4-3-10

本次减资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960.00 30.00%
2 孙建龙 672.00 21.00%
3 卢彬 672.00 21.00%
4 允能合伙 576.00 18.00%
5 允嘉合伙 160.00 5.00%
6 刘旭晖 160.00 5.00%
合计 3,200.00 100.00%

12201611 月,第四次增资

1 )股东会决议

2016 年 10 月 20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青木有限 注册资本由 3,2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800 万元由吕斌以货 币方式认缴 540 万元;孙建龙以货币方式认缴 378 万元;卢彬以货币方式认缴 378 万元;允能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 324 万元;刘旭晖以货币方式认缴 90 万元; 允嘉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 90 万元;上述全体股东的全部认缴出资应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 )验资

2020 年 8 月 11 日,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穗验内字[2020]第 016 号)。经审验确认,截至 2016 年 11 月 23 日,青木有限已 收到吕斌缴纳的新增出资 540 万元、孙建龙缴纳的新增出资 378 万元、卢彬缴纳 的新增出资 378 万元、刘旭晖缴纳的新增出资 90 万元、允能合伙缴纳的新增出 资 324 万元、允嘉合伙缴纳的新增出资 90 万元。青木有限变更后累实收资本为 5,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3 )工商登记

2016 年 11 月 16 日,就本次增资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4-3-11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1,500.00 1,500.00 30.00%
2 孙建龙 1,050.00 1,050.00 21.00%
3 卢彬 1,050.00 1,050.00 21.00%
4 允能合伙 900.00 900.00 18.00%
5 允嘉合伙 250.00 250.00 5.00%
6 刘旭晖 250.00 250.00 5.00%
合计 5,000.00 5,000.00 5,000.00

13201611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1 )股东会决议

2016 年 11 月 25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股权转 让事项,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价款
(万元)
转让价格
(元/元出资额)
吕斌 穗晖合伙 82.50 495.00 6.00
孙建龙 60.00 360.00 6.00
卢彬 10.00 60.00 6.00
允能合伙 47.50 285.00 6.00
孙建龙 陌仟合伙 133.00 133.00 1.00
卢彬 郭海彬 50.00 300.00 6.00

注:陌仟合伙系孙建龙与其配偶于晓慧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 立时孙建龙系普通合伙人,出资 99.75 万元,于晓慧系有限合伙人,出资 33.25 万元。本次 孙建龙将其所持青木有限 1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陌仟合伙未改变实际权益状态,因此按照 1 元/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

2 )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11 月 25 日,吕斌、卢彬、孙建龙、允能合伙(转让方)与穗晖合 伙(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就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6 年 11 月 25 日,孙建龙(转让方)与陌仟合伙(受让方)签署《股权 转让合同》,就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6 年 11 月 25 日,卢彬(转让方)与郭海彬(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

4-3-12

合同》,就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3 )工商登记

2016 年 11 月 28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青木有限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木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1,417.50 28.35%
2 卢彬 990.00 19.80%
3 孙建龙 857.00 17.14%
4 允能合伙 852.50 17.05%
5 允嘉合伙 250.00 5.00%
6 刘旭晖 250.00 5.00%
7 穗晖合伙 200.00 4.00%
8 陌仟合伙 133.00 2.66%
9 郭海彬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1420171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8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6)1024 号)。根据前述《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青木有限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77,980,592.53 元。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中联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第 2287 号)。根据前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青 木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7,834.12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9 日,青木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1)公司类型由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名称变更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3)同意各股东作为发起人按照各自所拥有的青木有限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7,980,592.53 元,按照 1:0.6412 的折股比例,折成股 份公司 5,000 万元的总股本,剩余部分 27,980,592.53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认购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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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数额的股份等。

2017 年 1 月 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 号),审 验截至 2017 年 1 月 3 日,青木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全体发起人吕斌、卢彬、孙建龙、允能合伙、刘旭晖、 允嘉合伙、穗晖合伙、陌仟合伙、郭海彬签署《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 发起人协议》。

2017 年 1 月 10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类型等的变更登记,并 于同日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斌 1,417.50 28.35%
2 卢彬 990.00 19.80%
3 孙建龙 857.00 17.14%
4 允能合伙 852.50 17.05%
5 允嘉合伙 250.00 5.00%
6 刘旭晖 250.00 5.00%
7 穗晖合伙 200.00 4.00%
8 陌仟合伙 133.00 2.66%
9 郭海彬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1520183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

1 )股份转让协议

2018 年 1 月 12 日,孙建龙与陌仟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孙建龙 将其所持发行人 107 万股股份以 10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陌仟合伙。

本次股份转让实际系孙建龙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更为间接持有,并 通过转让其所持陌仟合伙财产份额的方式间接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因此,孙 建龙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按照 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陌仟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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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大会决议

2018 年 2 月 13 日,青木股份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3 )工商登记

2018 年 3 月 2 日,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青木股份已办理完毕公司章程的 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吕斌 1,417.50 28.35%
2 卢彬 990.00 19.80%
3 允能合伙 852.50 17.05%
4 孙建龙 750.00 15.00%
5 允嘉合伙 250.00 5.00%
6 刘旭晖 250.00 5.00%
7 陌仟合伙 240.00 4.80%
8 穗晖合伙 200.00 4.00%
9 郭海彬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1620193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1 )股份转让协议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允能合伙作为转让方分别与受让方允杰合伙、允嘉合 伙、允培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允嘉合伙作为转让方与允培合伙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所持发行人部分股份按照 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 让方,用于后续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万股) 转让价款(万元)
允能合伙 允杰合伙 189.6325 189.6325
允嘉合伙 40.0000 40.0000
允培合伙 22.8675 22.8675
允嘉合伙 允培合伙 50.0000 50.0000

①允杰合伙系由允能合伙部分合伙人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允能合伙本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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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持发行人 189.6325 万股股份转让给允杰合伙实际系允能合伙的部分合伙人 吕斌、王平、李海青、周荣海、郑世拓将其通过允能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89.6325 万股股份变更为通过允杰合伙间接持有,未实际改变该等 189.6325 万 股股份的实际权益状态,因此,双方按照 1 元/股的价格转让。

②允培合伙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核心员工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原系允嘉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允嘉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50 万股股份。允嘉 合伙本次将其所持发行人 50 万股股份转让给允培合伙实际系将允培合伙原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未实际改变该等 50 万股股份的实际权益状 态,因此,双方按照 1 元/股的价格转让。

③允能合伙分别将其所持发行人 40 万股、22.8675 万股股份转让给允嘉合伙、 允培合伙实际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斌将其通过允能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转移至允嘉合伙、允培合伙(用于在允嘉合伙、允培合伙平台中实施员工 股权激励),未实际改变该等 62.8675 万股股份的实际权益状态,因此,双方按 照 1 元/股的价格转让。

2 )股东大会决议

2019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3 )工商登记

2019 年 3 月 25 日,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发行人已办理完毕公司章程修改 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吕斌 1,417.5000 28.35%
2 卢彬 990.0000 19.80%
3 孙建龙 750.0000 15.00%
4 允能合伙 600.0000 12.00%
5 刘旭晖 250.0000 5.00%
6 允嘉合伙 240.0000 4.80%
7 陌仟合伙 240.0000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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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8 穗晖合伙 200.0000 4.00%
9 允杰合伙 189.6325 3.79%
10 允培合伙 72.8675 1.46%
11 郭海彬 50.0000 1.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1720209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份转让

1 )股份转让协议

2020 年 7 月 8 日,刘旭晖与允尚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刘旭晖将其所 持发行人 7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40%)以 1 元每股的价格转让给允 尚合伙。

2 )股东大会决议

2020 年 8 月 2 日,青木股份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3 )工商登记

2020 年 9 月 18 日,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青木股份已办理完毕公司章程的 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吕斌 1,417.5000 28.35
2 卢彬 990.0000 19.80
3 孙建龙 750.0000 15.00
4 允能合伙 600.0000 12.00
5 允嘉合伙 240.0000 4.80
6 陌仟投资 240.0000 4.80
7 穗晖投资 200.0000 4.00
8 允杰合伙 189.6325 3.79
9 刘旭晖 180.0000 3.60
10 允培合伙 72.8675 1.46
11 允尚合伙 70.000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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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2 郭海彬 50.0000 1.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说明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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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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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字:
吕斌 卢彬 孙建龙
刘旭晖 苑晶 辛宇
胡轶
全体监事签字:
周荣海 郑世拓 李霞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克亚 王平 李海青
王广翠 黄全能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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