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INGDAO WEFLO VALV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0, 2021

54870_rns_2021-12-10_e731b38b-89ad-4917-8012-68ff5fc88b2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股票代码:00287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升资源使用效率,聚焦公司核心产业,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即聚机电”)49%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吕仁红女士,转让价格为2,45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即聚机电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 报表范围变化,即聚机电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事宜。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吕仁红

吕仁红,系青岛润兴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住址:青岛市市南区

身份证号码: 370629**002X

关联关系:吕仁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RCDDM08 注册资本:824.783687万元整;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会君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兴和路45号;

业务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 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 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机械加工;厂房 租赁;土地租赁;研发、制造、维修、批发及零售机电设备及配件。(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标的公司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经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宇信德评报字[2021]第Z-3470号评估,青岛即聚机 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为4,389.63万元、负债评估值为15.26万元、所 有者权益评估值为4,374.37万元。

3、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登记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100% 51%

2

吕仁红 - 49%
合计 100% 100%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222.61 1274.35
负债总额(万元) 395.06 488.14
净资产(万元) 827.55 786.21
项 目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万元) 89.05 28.57
净利润(万元) 41.34 -38.58

5.作价依据

依据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宇信德评报字[2021]第 Z-3470号《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全部股权转让作价为5,000万元。

6.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的即聚机电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 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即聚机电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 在委托即聚机电进行理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3

受让方:吕仁红(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青岛即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如下:

第一条方式

  •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49%的股权以2,450万元(大写:贰仟肆佰伍拾

  •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受让。

  • 2、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乙方同意在5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

  • 丙方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

3、甲、乙、丙三方确认,参照评估价格,按5,000万元为丙方股权转让交 易价格基数。

第二条 保证

  •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丙方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

  • 有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 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 甲方承担。

  • 2、乙方承认丙方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其出资证明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丙方股东情况

  • 表;

  • 2、甲方须在经过丙方股东决定通过后,将股东会决议提供给乙方;

  • 3、甲方及丙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乙方若未及时将转让款全额 支付给甲方,乙方则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甲方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其在丙方持有的股权变更 手续。

4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此股权转让相关的评估费 用、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第五条 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 或解除合同。

  •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

  • 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 不必要。

  •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各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

  • 决。

  • 2、基于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青岛城阳区人民

  • 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日期和有效期

本合同经丙方股东决定同意、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盖章、乙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为整合优化公司资源,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股权 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亦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本次转

5

让后公司将仍持有即聚机电51%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款,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具体财务数据 以后续审计情况为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经营业务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股权转让协议》;

  • 4、宇信德评报字[2021]第Z-3470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