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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Topscomm Communication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y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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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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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18-041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 100% 股权

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鼎信通讯”) 拟以15,000.00万元现金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焌电气”)100% 的股权,其中,以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曾繁忆持有的鼎焌电气36.81%的股权、 孙博乾持有的鼎焌电气31.00%的股权、刘明远持有的鼎焌电气26.63%的股权、 常青持有的鼎焌电气5.56%的股权,并于2018年5月18日分别与曾繁忆、孙博乾、 刘明远和常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权收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鼎焌电气100%的股权,鼎焌电气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交易风险:

鼎焌电气的资产评估报告是本次交易定价的主要参考因素,但存在因未来实 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法规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竞争 等情况,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股东 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 5,520.67 万元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曾繁忆持有的

  • 鼎焌电气 36.81% 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历史关联交易:

1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曾繁忆及鼎焌电气发生的交 易均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71,456,257.90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 存在与不同关联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 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进行表决时,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 股权收购事宜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鼎焌电气股东曾繁忆、孙博乾、刘明远和常青协商,公司拟以现金 5,520.67万元收购曾繁忆持有的鼎焌电气36.81%的股权、现金4,650.24万元收购孙 博乾持有的鼎焌电气31.00%的股权、现金3,994.44万元收购刘明远持有的鼎焌电 气26.63%的股权、现金834.66万元收购常青持有的鼎焌电气5.56%的股权,交易 价格较鼎焌电气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的溢价率为73.55%。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鼎焌电气100%的股权,公司已于2018年5月18日在青岛市分别 与前述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 本公告第五节。

本次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曾繁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认为,公司为本次股权收购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 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本次股权收购的评估结果和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曾繁忆是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持有公司125,242,457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等规定,曾繁忆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中公司以 现金5,520.67万元收购曾繁忆持有的鼎焌电气36.81%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包括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人曾繁忆、鼎焌电气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曾繁忆,男,中国国籍,住所为青岛市城阳区****,2003年9月至2010年12 月任鼎焌电气总经理;2003年9月至今任鼎焌电气董事长;2008年3月至2012年7 月任青岛鼎信通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4年8月起任青岛鼎信通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月起担 任青岛鼎信通讯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青岛鼎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以及青岛鼎信通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起担任青岛合创 康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除前述情形以外,曾繁忆与公司之间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截至目前,曾繁忆持有鼎焌电气36.81%的股权,鼎焌电气主要业务情况请见 本公告第三节。

曾繁忆持有公司125,242,4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曾繁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 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 孙博乾,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2016年7月12日至今任

3

翼展(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持有翼展(深圳)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35%的股权。

  • 2、 刘明远,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就职于公司国际事业部。

  • 3、 常青,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就职于黑龙江龙电电气 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刘明远在公司国际事业部担任国际贸易部经理职位,除前述情形 以外,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鼎焌电气 100%股权。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曾繁忆

注册资本:1,25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537683649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王沙路88-1号

经营范围:电子、机电、照明灯具、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配套服 务;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电子、机电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原器件、办公 设备;计算机配件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 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4

鼎焌电气主要业务为 PCB’A 加工,主要设备从德、日、美等国引进,拥有 当今国际上先进的 SMT、AI、PEAKING 混装多次回流焊工艺与设备。鼎焌电气 拥有一批电子产品制造领域的优秀人才,具有丰富的工艺工程、生产管理、质量 管理经验。除公司外,鼎焌电气现有客户还包括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 山东潍微科技有限公司等。

截至目前,鼎焌电气注册资本为 1,258.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曾繁忆 463.00 36.81
孙博乾 390.00 31.00
刘明远 335.00 26.63
常青 70.00 5.56
合计 1,258.00 100.00

(二) 权属状况

作为本次交易标的的鼎焌电气100%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 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财务状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341669_J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鼎焌 电气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8331
(未经审计)
20171231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491.88 10,854.38
负债总额 2,821.91 2,211.31
所有者权益 8,669.97 8,643.06
科目 20181-3
(未经审计)
2017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58.54 7,262.83

5

净利润 242.51 800.84

(四) 优先受让权

对公司本次以现金收购曾繁忆所持有的鼎焌电气36.81%的股权,孙博乾、刘 明远和常青已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对公司本次以现金收购孙博乾所持有的鼎焌电气31.00%的股权,曾繁忆、刘 明远和常青已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对公司本次以现金收购刘明远所持有的鼎焌电气26.63%的股权,曾繁忆、孙 博乾和常青已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对公司本次以现金收购常青所持有的鼎焌电气5.56%的股权,曾繁忆、孙博 乾和刘明远已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五)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鼎焌电气担保、委托 鼎焌电气理财的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尚有已支付鼎焌 电气的房租押金余额135,204.00元,以及销售商品形成的对鼎焌电气的应收账款 618,411.95元,以上系公司正常经营性业务形成的资金占用,对公司没有重大不 利影响。除上述情形以外,鼎焌电气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鼎 焌电气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 (2018)审字第61341669_J01号)。

四、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一) 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鼎焌电气股

6

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839号,以下简称“《资产评 估报告》”),分别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鼎焌电气进行整体评估, 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鼎焌电气相关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后,鼎焌电气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 价值)为15,533.52万元,与账面净资产相比较增值6,890.46万元,增值率79.72%。 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值10,854.38万元,评估值15,047.32万元,评估增值4,192.94万元, 增值率为38.63 %。

负债账面值2,211.31万元,评估值2,193.33万元,评估减值17.98万元,减值 率为0.81%。

净资产账面值8,643.06万元,评估值12,853.99万元,评估增值4,210.92万元, 增值率为48.72 %。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7,131.60 7,167.72 36.12 0.51
2 非流动资产 3,722.78 7,879.60 4,156.82 111.6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5 固定资产 3,257.07 7,120.49 3,863.42 118.62
6 在建工程 - - -
7 无形资产 462.96 756.50 293.54 63.41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462.73 508.30 45.57 9.85
9 长期待摊费用 2.75 2.61 -0.14 -5.09
10 资产总计 10,854.38 15,047.32 4,192.94 38.63

7

11 流动负债 2,211.31 2,193.33 -17.98 -0.81
12 非流动负债 - - -
13 负债总计 2,211.31 2,193.33 -17.98 -0.81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643.06 12,853.99 4,210.92 48.72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鼎焌电气在评估基 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8,643.06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 价值(净资产价值)为15,533.52万元,评估增值6,890.46万元,增值率79.72%。

本次评估的重要假设前提主要包括: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 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负、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企业在未来预测期内的资产构成,主营业务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 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按照企业计划执行,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 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构成以及主营业务、 业务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5) 企业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6)在未来的经营期内,企业的各项期间费用按照既定计划,不会发生大 幅的变化。

基于以上前提和假设,本次评估以鼎焌电气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通 过分析其收入、成本、财务结构以及业务发展趋势和增长变化情况等,对鼎焌电 气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进行了测算,预期鼎焌电气各主要年度营业收入和净现金 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营业收入 8,271.22 9,077.88 9,973.14 10,894.81 10,894.81

8

净现金流量 299.10 1,214.87 1,495.78 1,793.24 2,097.27

有关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等详细信息,请 参阅本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青岛 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533.52万元,比资产基础 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2,853.99万元,高2,679.53万元,高20.85%。两 种评估方法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从评估结论看,收益法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 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 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 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是企业整 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在如 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4、评估结果的选取

鼎焌电气主要业务为 PCB’A 加工。主要设备从德、日、美等国引进,拥有 国内先进的设备开发、制造服务,产品具有种类多、应用领域广、产业关联度高 的特点,鼎焌电气自 2015 年至评估基准日期间的经营状况稳定,盈利可以通过 具有先进的行业领先的技术及研发实力,且在人员水平、成本管理、市场拓展方 面拥有一定的优势体现。收益法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市场地 位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经营管理水平等各项企业自身对获利能力产 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即收益法评估结论充分涵盖了鼎焌电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故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二) 交易定价及合理性说明

1、 交易定价方式

根据中联出具的、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

9

各方确认鼎焌电气股权的评估价值及在评估价值基础上确认的转让价格为:

目标股权 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 转让价格(人民币/万元)
曾繁忆持有的鼎焌电气
36.81%的股权
5,717.03 5,520.67
孙博乾持有的鼎焌电气
31.00%的股权
4,815.64 4,650.24
刘明远持有的鼎焌电气
26.63%的股权
4,136.51 3,994.44
常青持有的鼎焌电气5.56%
的股权
864.35 834.66

2、 交易定价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 观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鼎焌电气的实际 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全面体现鼎焌电 气的价值。本次交易的各方,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 确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均低于前述评估值,属于正常商业安排,其定价公允。

独立董事已就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 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和定价公允,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交易,公司已分别与曾繁忆、孙博乾、刘明远和常青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

受让方为公司;转让方分别为曾繁忆、孙博乾、刘明远和常青。

(二) 股权转让方案

根据公司与曾繁忆、孙博乾、刘明远和常青的协商,股权转让方案如下:

受让方 出让方 标的股权 支付方式

10

鼎信通讯 曾繁忆 鼎焌电气36.81%股权 现金
鼎信通讯 孙博乾 鼎焌电气31.00%股权 现金
鼎信通讯 刘明远 鼎焌电气26.63%股权 现金
鼎信通讯 常青 鼎焌电气5.56%股权 现金

(三) 评估价值和转让价款

根据中联出具的、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各 方确认目标股权的评估价值及在评估价值基础上确认的转让价格为:

目标股权 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 转让价格(人民币/万元)
曾繁忆持有的鼎焌电气
36.81%的股权
5,717.03 5,520.67
孙博乾持有的鼎焌电气
31.00%的股权
4,815.64 4,650.24
刘明远持有的鼎焌电气
26.63%的股权
4,136.51 3,994.44
常青持有的鼎焌电气5.56%
的股权
864.35 834.66

(四)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需满足下列先决条件:(1)鼎信通讯依其内部组织 性文件已批准本次股权转让;(2)鼎焌电气依其内部组织性文件已批准本次股 权转让。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

(五)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及时间

受让方应在体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的新营业执照颁发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 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根据本条之约定,股权转让只有在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受让方才 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受让方的利益通过本条项下的付款机制得到了切实有效 的保护。

11

(六) 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七) 目标股权过渡期损益

鉴于鼎焌电气以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因此,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 的鼎焌电气股权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亏损则由转让方以现金的方式向受让方补 足。

六、股权收购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公司PCB’A工序外包的问题,实现公司上下 游产业链覆盖,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股权收购,鼎焌电气 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原与鼎焌电气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彻底消除,有利 于公司整合业务资源,提高业务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进而实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鼎焌电气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方面与公司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前公 司不存在为鼎焌电气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的情况。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鼎焌电 气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鼎焌电气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4.01%,股东权益占公司股东权益的 比例为 4.09%;2017 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80%,净利润占公司净利 润的 2.61%,比例较小,因此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非日常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 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12

八、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现金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股权收购之交易价格以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评估 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客观、公平、合理。本次股权收 购完成后,鼎焌电气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董事曾繁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本次股权收购选聘的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本次股权收购的评估结果和定价公允,不 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公司拟收购鼎焌电气100%股权,其中,以5,520.67万元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 东曾繁忆持有的鼎焌电气36.81%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减少和 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中联出具的 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确定,定价原则客观、公允、合理,交 易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5,520.67万元收购曾繁忆持有的鼎焌 电气36.81%的股权,以现金4,650.24万元收购孙博乾持有的鼎焌电气31.00%的股 权,以现金3,994.44万元收购刘明远持有的鼎焌电气26.63%的股权,以现金834.66 万元收购常青持有的鼎焌电气5.56%的股权。收购价格以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

13

报告》为基础确定。关联董事曾繁忆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 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核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解决公司与鼎焌电气之 间存在的关联交易问题。此外,优质资产的注入将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及其他

(一)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四)《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现金收购青岛鼎焌电 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书面核查意见》; (六)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 61341669_J01 号《审计报告》;

(七)《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岛鼎焌电气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839 号);

(八)《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曾繁忆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九)《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博乾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十)《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明远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十一)《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常青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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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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