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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Richma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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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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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周 国庚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议案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编制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 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在 其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 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 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国庚 赵春旭 黄兆阁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