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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Hanhe Cable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7
Apr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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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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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 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 次会议,相关会议决议刊登在《中国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就2016 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2016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6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6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 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2016 年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 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 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16 年3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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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4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3、2016 年8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接受股东向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16 年10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6 年12 月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2016 年12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就2016 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权,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 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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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认为公司目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状况良好。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4、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吸收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 年 8 月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青岛汉河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吸收合并、分立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2016 年5 月24 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汉缆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全资控股子公司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 《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 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也不存在“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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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 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信息。
9、公司落实分红派息政策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 政策和规定。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等事项监督,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 益相关方的权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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