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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Hanhe Cabl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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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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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12 月 29 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间资本”)向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鸟投资”)提供 4500 万 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千禧住宅产业园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风鸟投资
(二)资助金额:人民币4500 万元
(三)资助期限:1 年,自2017 年 1 月10 日起至2018 年1 月9 日止。 到期后可以协商展期,但民间资本有权要求风鸟投资提前还款并终止合同。 (四)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五)年利率:10%
(六)利息支付:每月10 号支付利息,以实际放款时间计算利息。
(七)本金偿还:借款期满后风鸟投资一次性偿还本金,逾期未偿还的,按 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保障措施:风鸟投资以及风鸟投资的股东崔复新、唐桂英为本次财务 资助提供担保。崔复新、唐桂英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对借款的偿还承担无份 额的、无偿还先后顺位的还款责任;风鸟投资以其拥有的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0108120 号房产(建筑面积9908.7 平方米)以及一批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 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风鸟投资股东崔复新 以其持有的 863.2 万元股权 (占风鸟投资注册资本的52%)、唐桂英以其持有 的630.8 万元股权(占风鸟投资注册资本的38%)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
(九)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解决其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千禧住宅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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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6 年12 月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 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 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10 年09 月03 日
(3)注册资本: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 (4)法定代表人:崔复新
(5)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千禧住宅产业园5#厂房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由资金对外投资;加工:家具、厨具、 石材、木制品、金属制品、散热器;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装 潢材料、陶瓷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木制品、家具、厨具、卫浴设施、汽 车(不含小轿车)、钢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2、截至公告之日,风鸟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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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序号 | 出资额(万 | ||
|---|---|---|---|---|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崔复新 | 863.2 | 52.00 | |
| 2 | 唐桂英 | 630.8 | 38.00 | |
| 3 | 吕淑惠 | 166 | 10.00 | |
| 合计 | 合 | 1660 | 100.00 | |
3、财务状况
该公司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青岛风鸟投资总资产23550 万元,总负债10961 万元,净资产14749 万元,资产负债率46.5%。2015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9173 万 元,净利润 157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6 年11 月30 日,青岛风鸟投资总资产25409 万元,总负债10661 万 元,净资产14749 万元,资产负债率42%。2016 年1—11 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22120 万元,净利润 216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风鸟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风鸟投资以及风鸟投资的股东崔复新、唐桂英为本次财务资 助提供担保。崔复新、唐桂英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对借款的偿还承担无份额 的、无偿还先后顺位的还款责任;风鸟投资以其拥有的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0108120 号房产厂房(建筑面积9908.7 平方米)以及一批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物,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风鸟投资股东崔 复新以其持有的 863.2 万元股权 (占风鸟投资注册资本的52%)、唐桂英以其 持有的630.8 万元股权(占风鸟投资注册资本的38%)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 担保。其中,担保人崔复新、唐桂英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崔复新
崔复新,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22900519******6914,住址为:青岛市 市北区合肥路666 号10 号楼2 单元602 户。
(二)唐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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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桂英,女,中国公民,身份证号:22018119******0249,住址为:青岛市 市北区合肥路666 号10 号楼2 单元602 户。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利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认为资助对象信用情况良好,还款来源比较充分,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用于风鸟投资城阳区流亭街道千禧住宅 产业园项目。该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收益水平较高,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和 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批露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风鸟投资提供的房产、设备抵押, 股权质押和连带保证。公司可以较好的控制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以自有资金提供, 利率水平比较合理,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盘活民间资本的流动资产,获得 较高的收益。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 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股东的利益,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解决其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千禧住宅产业园项目的资金需求,可以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风鸟投资以及风鸟投资的股东崔复新、唐桂英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 担保。崔复新、唐桂英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对借款的偿还承担无份额的、无 偿还先后顺位的还款责任;风鸟投资以其拥有的青房地权市字第2010108120 号 房产厂房(建筑面积9908.7 平方米)以及一批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以担保主 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风鸟投资股东崔复新以其持有 的 863.2 万元股权 (占风鸟投资注册资本的52%)、唐桂英以其持有的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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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股权(占风鸟投资注册资本的38%)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经查验 风鸟投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公允价格不低于 4500 万元;作为抵押物的机器设备根据市场公允总价值不低于2500 万元;经查 验截至2016 年11 月30 日,风鸟投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风鸟投资的净资产 为14749 万元。上述抵押、质押物的总价值足以涵盖45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 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金额 为人民币76500 万元(包括1、本次财务资助4500 万元;2、2016 年审议通过的 公司向青岛立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2 亿元;3、公司向青岛中泰信实 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 亿元,还余2 亿的财务资助;4、公司子公司青岛汉 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500 万 元,已提前还款履行完毕。)占2015 年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6.81%,都处于 正常履行中,无逾期偿还情况。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2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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