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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Hanhe Cabl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pr 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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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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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 年10 月2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25,59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4,410,000 元。本次实际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6,441 万元。山东汇德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 年11 月1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0)汇所验字第6-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 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智能节能电缆及附件产品成套生产建设项目,投 资总额43,000万元;
2 、年产1,500km 海洋系列电缆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4,000万元;
-
3 、年产22,500t 特种导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19,000 万元;
-
4 、高压及超高压电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5,000万元;
-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投资总额20,000万元。
合 计 101,000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66,441万元。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必要性 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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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 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0,000 万元资 金(占超额募集资金的30.10%)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和铝,价格较高,且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超高压 电缆,生产周期较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备货和应收账款 占用的资金相应增加,流动资金缺口较大。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 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及公司其他日常营 运支出。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郑重说明和承 诺:
-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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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币20,000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王圣诵、陈昆、樊培银对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伴随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 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同意公 司使用20,0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保荐机构对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汉缆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需 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第三次会议 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汉缆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 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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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 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汉缆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0 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 (1)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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