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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Hanhe Cabl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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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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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 年1月18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相关事 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经对财务总监辞职原因进行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是一致的。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是经法定 程序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是在前期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 学历、专业和道德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且 被提名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我们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为财务总监、董坚先生为副总 经理。
二、根据《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的议案》的相关会议资料,并进行认真阅读,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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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审慎检查张峰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 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 法》、《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张峰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我们同意聘任张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独立董事: 王 蕊 张世兴 徐茂顺
2016 年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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