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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Hanhe Cabl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Feb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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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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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汉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接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后, 对公司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事项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特发表事 前认可独立意见:

1.2012 年度本公司与长沙汉河创业电缆有限公司、青岛汉河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万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恒源电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汉河电气工 程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购销行为及接 受劳务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 的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发挥公司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发展。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 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 相关议案的关联董事应各自履行依法回避表决义务,我们同意将公司201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关于收购青岛汉河机械有限公司资产事项能够有效减少关联交易、促 进公司生产经营,交易定价公允,我们同意将公司收购汉河机械资产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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