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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UOLI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Mar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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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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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樊培银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2022 年4 月15 日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樊培银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 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 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 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林科技 股票代码:300786 法定代表人:丁香鹏 董事会秘书:胡文佳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 号
联系电话:0532-8499216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议案1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ht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樊培银: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技局等部 门财务评审专家,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 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不是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征集事项不存 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 年3 月17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 年4 月11 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 年4 月12 日至4 月14 日期间(9:00—11:30、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本 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 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人:胡文佳
联系电话:0532-84992168 联系传真:0532-84992168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 号
邮政编码:266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 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 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樊培银
签署:
2022 年3 月18 日
附件: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培银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