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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UOLI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0
Aug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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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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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张磊先生、董事王承宝先生、董事丁香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洪魁先 生、监事李旸女士、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副总经理王欣明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57,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17%),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57,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0%);
2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04,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3%),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不超过190,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2%);
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丁香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4%),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8%);
4、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洪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6%),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2%);
5、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李旸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6,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1%),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4,0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0.03%);
6、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5%),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32,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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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1%),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4,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3%);
8、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1%)。
窗口期不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 张磊先生、董事王承宝先生、董事丁香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洪魁先生、监 事李旸女士、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副总经理王欣明先 生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高管锁定股 (股) |
无限售流通股 (股) |
|---|---|---|---|---|---|---|
| 1 | 张磊 | 副董事长 | 1,857,600.00 | 2.17% |
1,393,200.00 | 464,400.00 |
| 2 | 王承宝 | 董事 | 1,904,000.00 | 2.23% |
1,428,000.00 | 476,000.00 |
| 3 | 丁香财 | 董事 | 720,000.00 | 0.84% |
540,000.00 | 180,000.00 |
| 4 | 徐洪魁 | 董事、副总 经理 |
480,000.00 | 0.56% |
360,000.00 | 120,000.00 |
| 5 | 李旸 | 监事 | 96,000.00 | 0.11% |
72,000.00 | 24,000.00 |
| 6 | 胡文佳 | 董事会秘书 | 128,000.00 | 0.15% |
96,000.00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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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肖盛隆 | 副总经理 | 96,000.00 | 0.11% | 72,000.00 | 24,000.00 |
|---|---|---|---|---|---|---|
| 8 | 王欣明 | 副总经理 | 48,000.00 | 0.06% | 36,000.00 | 12,000.00 |
| 合计 | 5,329,600.00 | 6.24% | 3,997,200.00 | 1,332,400.0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本次拟减持 数量上限 |
本次减持 上限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 |
|---|---|---|---|---|---|---|
| 1 | 张磊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 257,600.00 | 0.30% |
| 2 | 王承宝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
190,400.00 | 0.22% |
| 3 | 丁香财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 150,000.00 | 0.18% |
| 4 | 徐洪魁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 100,000.00 | 0.12% |
| 5 | 李旸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 24,000.00 | 0.03% |
| 6 | 胡文佳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 32,000.00 | 0.04% |
| 7 | 肖盛隆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 24,000.00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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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王欣明 | 个人资金 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及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 | 12,000.00 | 0.01% |
|---|---|---|---|---|---|---|
| 合计 | 790,000.00 | 0.92% |
2、减持期间:所有董监高窗口期不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副董事长张磊先生、董事王承宝先生、董事丁香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 理徐洪魁先生、监事李旸女士、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 副总经理王欣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股份流通限制和 自愿锁定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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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6 个月,且该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副董事长张磊先生、董事王承宝先 生、董事丁香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洪魁先生、监事李旸女士、董事会秘书 胡文佳女士、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副总经理王欣明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副董事长张磊先生、董事王承宝先生、董事丁香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 理徐洪魁先生、监事李旸女士、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 副总经理王欣明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副董事长张磊先生、董事王承宝先生、董事丁香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 理徐洪魁先生、监事李旸女士、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 副总经理王欣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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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董事长张磊先生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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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王承宝先生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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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丁香财先生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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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洪魁先生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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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
5、监事李旸女士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6、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7、副总经理肖盛隆先生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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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副总经理王欣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国林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8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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