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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UOLI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Oct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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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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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1123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1 年8 月10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 1-2 |
| 证报告 | ||
| 二、 |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 1-2 |
|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 0011237 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 科技)编制的截止2021年8月1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是国林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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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2021] 0011237 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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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林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林科技截止2021 年8 月1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林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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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8 月 1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青岛国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9.1044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21.44 元。截至2021 年8 月10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679.104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9,999,983.36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 税)8,490,565.6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1,509,417.72 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于2021 年8 月10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账号为 810200101421025645 )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账号为 37150198641000001653)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70,557.58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738,860.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 0004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 的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项目名称 1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 乙醛酸项目(一期) 合 计 |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36,000.00 36,000.00 36,000.00 36,000.00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 发展局 石经开(原材料)备【2020】 19 号 |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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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8 月 1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 年7 月经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济发展局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公司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1 年8 月10 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含 税) 1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 酸项目(一期) 360,000,000.00 170,368,393.83 合 计 360,000,000.00 170,368,393.83 |
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含税) 170,368,393.83 170,368,393.83 |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8 月 10 日,公司前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1 承销费 8,490,565.64 2 律师费 518,867.92 3 验资审核费 235,849.06 4 登记托管费 15,840.60 合 计 9,261,123.22 |
已预先投入金额 (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283,018.86 283,018.86 283,018.86 283,018.86 |
|---|---|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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